五、錄取規則
1.基本規則:考生專業統考成績及高考文化課成績須符合各專業相關成績要求(詳見本簡章三、四)。
2.各招生專業具體原則:
(1)繪畫專業:按專業統考和高考文化課的加權成績(專業統考占50%,文化課占50%)由高至低錄取。加權成績計算公式為:繪畫加權成績=0.5×(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750+0.5×(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滿分)×750。
(2)設計學類專業:按專業統考和高考文化課的加權成績(專業統考占40%,文化課占60%)由高至低錄取。加權成績計算公式為:設計學類加權成績=0.4×(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750+0.6×(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滿分)×750。
(3)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方向)專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至低錄取。
3.對于繪畫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加權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相同的,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對于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方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4.有固定錄取規則和投檔規則要求的省份按照相應省份要求執行。
六、學費標準
根據國家關于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的規定,2018年我校藝術類學生學費標準為10000元/學年。如果國家調整2018年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標準,我校將按照國家批準的新標準收費。
七、入學及復查
1.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校對藝術類專業本科生實行試讀制,試讀期為一年。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八、學生待遇
1.我校實行獎學金制度,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2.專業學習期間的學習用具、材料、外出寫生等費用一律自理。
九、聯系方式
陽光招生信息平臺:http://rdzs.ruc.edu.cn
電子信箱:zsb@ruc.edu.cn
聯系電話:
400-0123-517(陽光招生熱線,負責報考及招生政策咨詢)
010—62515358、62515278(藝術學院,負責教學、學生管理及專業方面咨詢)
學校監察處:jijian@ruc.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872
十、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屬于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