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優惠標準及錄取辦法
1、考生須符合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的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要求,跆拳道項目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全國統一測試,其他項目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運動項目測試。
2、本著“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求,附件1中所列的各項目的名額分配方案,考生運動項目測試成績(分性別、分位置或小項),考生確認的優惠等級申請,參考近兩年的競賽成績確定入圍名單。
3、??紲y試過程中出現違背體育道德言行者,取消其入圍資格。
4、入圍公示考生錄取優惠標準分為四類優惠等級:
A類: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達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B類:對于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入圍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要求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這類考生入圍公示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12人)。
C類:對極少數體育項目成績特別突出并且是我校急需項目的國家一級(含)以上運動員,可申請學校單獨招生考試資格。這類考生入圍公示人數不超過我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8人)。
D類: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達到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項目擬簽約計劃
招生項目 | A類 | B類 | C類 | D類 |
羽毛球 | 0-1 | 0-3 | 0-2 | 0-1 |
男子排球 | 0-2 | 0-2 | 0-2 | 0 |
女子排球 | 0-4 | 0-2 | 0 | 0 |
男子籃球 | 0-5(0-3個正選,0-2個備選) | 0-2 | 0 | 0 |
田徑 | 0-8 | 0-2 | 0-2 | 0 |
跆拳道 | 0-3 | 0-1 | 0-2 | 0 |
各項目分小項或位置按照C類、B類、A類的順序依次進行優惠等級認定。羽毛球D類優惠單獨排隊進行認定。
C類最終簽約計劃還將根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5、文化課單獨考試
申請C類優惠考生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具體要求見《關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有關考試招生工作的補充通知》,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kxx/zszcgd/zszc/201712/20171221/1645130839.html。
6、對入圍考生我校將與之簽訂協議書,明確錄取優惠等級,以及入校后參加訓練、比賽的義務和責任。
測試結束后,除跆拳道項目外,A類、B類、D類直接確定認定名單,C類先確定候選名單(含正選名單和遞補名單),與考生簽訂C類候選協議。根據C類候選協議,與符合我校文化課要求的考生最終簽訂正式認定協議。
我校確定的2018年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合格線為200分。當正選簽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合格線時,則與該考生簽訂認定協議。當正選簽約考生文化課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而對應的遞補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合格線時,則與該遞補考生簽訂認定協議。
7、取得入圍資格的考生均報送“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同時接受生源地省級招辦的審核確認,如公示無異議并經生源地省級招辦審核通過,則簽訂的協議書正式生效。
8、A類、B類、D類簽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所有簽約考生均須按照生源地省級招辦要求填報高考志愿。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協議書內容及教育部關于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政策報請生源地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對于C類簽約考生我校將報請生源地省級招辦批準辦理錄取手續。對于江蘇省認定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不得低于C。
9、為保證高水平運動員順利完成學業,高水平運動隊一般錄取專業為法學,錄取到法學專業的學生實行單獨的教學培養安排。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達到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的考生,可以書面形式申請報考學校其他專業。
五、監督機制
1、我校將嚴格遵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選拔辦法、標準、程序及結果經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紀委監察處全程參與和監督。同時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忌暝V或舉報郵箱:jwss@bjtu.edu.cn。
2、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參加測試。報名材料必須真實。從嚴查處在招生考試中各種作弊行為。對違規考生和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六、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直門外上園村3號。
乘車路線請見招生咨詢網“聯系我們”欄目。
招生資訊網網址:http://zsw.bjtu.edu.cn。
咨詢電話:010-51685440(趙老師)、010-51685147(崔老師)。
七、本簡章由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相關規定若有調整,則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
相關附件詳見:http://zsw.bjtu.edu.cn/article/index/id/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