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的學校之一。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5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有關考試招生工作的補充通知》(教學司〔2017〕13號)的文件精神,做好優秀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工作,以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體育人才,促進我校體育運動水平的不斷提高為目標,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收項目
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收項目包括乒乓球、田徑、籃球、武術和網球等五個項目。
二、招生計劃、錄取專業及報名要求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人數不超過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1%,各項目招生人數視生源情況和項目需求確定。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后就讀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運動員)(國標代碼:020401)。
三、報考條件
1.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條件,具體如下: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要求、不限年齡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方可參加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考試報名: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場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場隊員。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招生院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2. 考生生源地不限,文理兼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