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簡介
北京體育大學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體育學院,1956年更名為北京體育學院,1993年更名為北京體育大學,是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學校具有光榮的辦學歷史、深厚的文化底蘊和扎實的辦學基礎,在國內外享有盛譽,隸屬國家體育總局。
學校擁有體育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心理學、臨床醫學、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設有體育碩士、藝術碩士和新聞與傳播碩士3個專業學位以及體育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017年學校學科建設取得重大突破,成功入選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體育學一級學科在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位居“A+”等級。
學校始終牢固樹立人才培養的中心地位,堅持世界眼光、國際標準、中國特色、高點定位,堅持教育、訓練、科研“三結合”辦學模式和辦學特色,堅持高端化、貫通化、國際化和協同化“四化”人才培養方法,加強體育與教育、科技、文化深度融合,為體育強國、高等教育強國和健康中國建設培養輸送高素質新型體育人才。
學校曾榮獲中共中央、國務院授予的“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和由國際奧委會授予的“體育與社會責任獎”。學校3任校長鐘師統、馬啟偉、金季春分別榮獲國際奧委會“奧林匹克運動銀質獎章”、“體育運動學習和研究獎”和“體育與教育獎”。
依托奧林匹克學部舉辦足球、籃球、排球、部分冰雪項目
“教練員、裁判員國際化實驗班”
北京體育大學堅持“面向奧林匹克、面向健康中國、面向學科前沿”原則,逐步實現“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三員培養”,建立貫通制競技體育人才培養體系,近年來每年都會推薦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優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50余人繼續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2018屆以上兩個專業合計免試讀研59人)。
學校將依托奧林匹克運動學部,舉辦足球、籃球、排球、部分冰雪項目“教練員、裁判員國際化實驗班"。實驗班培養有別與普通班,其采取國際化新型培養模式,統籌國際國內優質體育、教育資源,面向競技體育發展,培養具有國家情懷、社會責任和國際水平的新時代運動人才。
生源將從報考我校運動訓練專業錄取的相關專項(足球、籃球、排球、部分冰雪項目)考生中遴選產生。實驗班學生將被擇優選拔到海外學習、訓練、實踐,參與歐美青訓體系訓練和比賽,參加國外職業聯賽或商業比賽,并接受當地優質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
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
一、招生專業介紹
運動訓練專業
培養目標:培養具備競技體育基本理論、知識與突出專項技能,能夠在專業和職業隊、體校、學校代表隊、體育俱樂部等相關部門,從事訓練、教學、競賽、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復合型人才。
主要課程:運動訓練學、運動心理學、運動訓練管理學、運動選材學、運動競賽學、運動按摩學、專項訓練實踐與理論等。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教育學學士
就業方向:體育管理部門、各類體校、俱樂部、高等院校及各類學校代表隊教師。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培養目標:培養具備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的基本知識、技術與技能,具有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底蘊、國際化視野和創新意識,能在學校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社會體育健康指導等領域從事武術、體育養生及民族民間體育教學、訓練、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復合型應用人才。
主要課程:中國武術史、中國文化概論、民族傳統體育養生理論、民族傳統體育概論、武術學概論、太極推手、綜合格斗、專項訓練實踐與理論、中醫學基礎等。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教育學學士
就業方向:各級學校、業余體校、武術院(館)、各級體育局及武術運動隊、公安、部隊、武術研究機構、健身養生機構、表演團體、公司、企業、國外相關機構等。
二、招生計劃
運動訓練專業計劃招生470人,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計劃招生130人。面向全國招生,不列分省計劃。
注:以上計劃為預定計劃(含優秀運動員、優秀殘疾人運動員免試入學招生計劃),正式計劃以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下達為準。
三、招生項目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項目:
田徑、游泳、體操、藝術體操、蹦床、技巧、棒球、足球、籃球、排球、沙灘排球(二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橄欖球、擊劍、鐵人三項、舉重、柔道、摔跤、拳擊、跆拳道;
冬季項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樣滑冰、冰球、冰壺、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臺滑雪、自由式滑雪、單板滑雪、冬季兩項。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項目:武術套路、武術散打。
四、報名條件及要求
1.符合2018年高考報名條件,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
2.運動訓練專業:田徑、足球、籃球、排球、冰球項目,考生應具備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其他項目均須具備一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方可報考我校;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武術套路、武術散打項目,考生應具備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
3.考生運動技術等級證書截止審批日期為冬季項目2017年12月31日,其他項目2018年2月28日,以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和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
4.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北京體育大學規定。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要求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