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原則
1. 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的錄取原則為文化課劃線,按專業課成績排序認定入選名單。
2.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錄取原則認定入選考生名單,文化課成績劃定兩條分數線,依據不同的分數線確定相應的優惠分值,具體如下:
(1)劃定文化課分數線1,線上的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參照計劃數認定可享受優惠政策A的考生名單。
(2)劃定文化課分數線2,線上的考生(不包括已確定享受優惠政策A的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參照計劃數認定可享受優惠政策B的考生名單。
(3)若某一項目參加測試人數較少,且成績較低,我校有權取消該項目的擬簽約計劃。
六、優惠政策
1. 錄取時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之一:
優惠政策 | 省份 | 具體降分幅度 |
A | 浙江 | 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ㄊ小⒆灾螀^)第一段分數線及以上。 |
上海 | 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ㄊ?、自治區)自主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 | |
其他省份 | 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ㄊ?、自治區)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 | |
B | 浙江 | 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ㄊ小⒆灾螀^)第一段分數線上30分。 |
其他省份 | 南開大學同科類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 |
具體降分幅度以與考生簽訂的協議為準。
2. 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學生,根據其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安排在非藝術專業學習。在校期間須根據學校要求履行參加學生藝術團活動的義務,遵守學生藝術團的各項規定。若違反規定,將按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3、被我校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學生錄取專業應在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同科類一批次招生專業范圍內。
七、公示
我校將通過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對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并報送教育部相關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方可生效。
八、監督機制與違規處理。
1.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我校將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認真履行選拔程序。所有招錄工作均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的監督下開展,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與投訴電話: 022-85358551 郵箱:jjjc@nankai.edu.cn)。
2. 考生對測試過程、測試成績、錄取結果有異議時可向學校招生部門提出申訴(申訴電話:15822985593),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集體研究決定是否請第三方專家進行復核。
3. 考生應本著“誠信” 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對在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測試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未入學者,取消其高水平藝術團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藝教中心022—23501000 23498109;招生辦公室 022-235048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收>(郵編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