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考試組織
第十四條 考試方式
1、普通高中考生:文化考試(300分)+綜合測試(200分),滿分500分。
2、中職、特長考生:文化考試(300分)+綜合測試(200分),滿分500分。
第十五條 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卷,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制,試題分普高類和中職類,由學院組織考試及評卷。根據學校2016年單獨招生根據學生類型,對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和綜合測試分學生類型劃定權重,標準如下:
類別 | 文化考試 | 綜合測試 | 特長測試 | ||
語文 | 數學 | 外語 | |||
普通類 | 24% | 16% | 20% | 40% | / |
24% | 20% | 16% | |||
中職類 | 30% | 18% | 12% | 40% | / |
特長類 | 36% | 12% | 12% | / | 40% |
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日期 | 時間 | 科 目 |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 9:00-11:30 | 文化考試 |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 13:00-18:00 | 綜合測試 |
特長測試 |
注:考試地址為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華創路1號 四川現代職業學院。
第十六條 綜合測試
1、普通高中考生:著重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職業能力傾向、專業學習的適應性、心理素質、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職業道德、團隊合作、特長等方面,面試成績滿分為200分。
2、中職考生:著重測試專業基本技能,按照相關中職類別要求,對中職考生相關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進行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200分。
3、藝體、特長類考生:根據考生所報類型,著重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滿分200分。
第六章 錄 取
第十七條 學校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組織實施,考生被我校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學生相同待遇,不再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考。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綜合測試成績總分,錄取專業按招生專業中報考學生錄取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根據招生計劃確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同分段考生按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錄取,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分類計劃、專業計劃不平衡,學??筛鶕辞闆r進行計劃調整。
第二十條 學校單獨招生錄取以考生投檔成績作為是否錄取的主要依據,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政策。
第二十一條 免試條件,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可向學校申請免試,學生須填寫《四川省2016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并向學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七章 獎、貸、助學金制度
第二十二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除設有國家各種獎、助學金外,也提供校級困難補助、勤工助學、貧困學生助學崗位等多項資助,另外,鼓勵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八章 招生咨詢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二十三條 招生錄取期間,將在四川現代職業學院招生與就業信息網的《錄取查詢》中及時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四條 招生錄取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1.學校網址:http://www.scmvc.cn
2.咨詢電話:028-85879393、85879392
3.傳真:028-85877005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考試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