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劉曉艷 記者 劉亦凡)198名新人上崗,85位原博導未上崗——這是天津大學2016年博士生導師崗位選拔的結果。3年前,該校全面啟動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實現導師遴選機制的學術自治,打破終身制,使導師由“資格”轉變為“崗位”。
精密儀器與光電子工程學院剛過而立之年的講師丁振揚,是這次改革的受益者。作為新機制下評選出的首批導師之一,他在2016年秋季學期迎來了自己的第一名博士生。盡管學生并不屬于他一個人,而是屬于他所在的“導師團”,但這足以讓丁振揚感到欣喜:傳統的“師兄”帶“師弟”、“小導師”幫導師義務帶學生的方式,終于畫上了句號。
在我國高校中,博導崗位長期與高校職稱“綁定”,導致青年教師無法施展拳腳,而已經具有資格的教授卻動力不足。此外,“單打獨斗”式的導師制已不能適應高校綜合性、跨學科的科研、教育需求,不利于團隊優勢發揮。
為解決這些問題,天津大學此次改革著眼于只聘不評、規模放開、權力下放,讓導師崗位選拔實現3個“脫鉤”:導師規模與計劃配置脫鉤,導師崗位與職稱體系脫鉤,導師崗位與緩退制度脫鉤。同時,新機制下導師“上崗”也有3種形式:獨立指導、正副導師和導師團隊。無論講師還是教授,所有符合申請標準的教師都可以競爭上崗,具體選拔標準“一院一法”,“上崗”與否取決于各學院所屬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評定。
改革的關鍵是考核。對正副導師或導師團隊中任何一名導師為第一完成人、學生為第二完成人的學術成果,天津大學都在博士研究生學位申請時予以認定,這就解除了導師和學生雙方的顧慮。“團隊里每位老師都有自己的長處,隨時可以請教一些細節的技術問題,氛圍也更好。”2016級博士生芮小博說。
“有了‘名分’,權力大了,責任也就更大。”在精密儀器與光電子工程學院教授胡明列看來,有了自己名下的學生,青年導師做科研的勁頭更足,同時新機制也催生了更多跨學科合作,“比如,我的研究方向是激光,化工學院鞏金龍教授的研究方向是光電催化,我們經常探討合作探索新方向的問題。雖然合作還沒開始,但起碼這項制度給了我們更多的想象和可能”。
經過3年改革實踐,天津大學導師崗位選拔制度進一步健全。截至2016年底,該校博導隊伍中,年齡40歲以下導師的占比由2014年的9.1%提高到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