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天津市有關招生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本簡章是社會了解我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師范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65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賓水西道393號(春季招收新生在南開區雙峰道校區就讀)
六、學?;靖艣r
天津師范大學系市屬重點院校,學校踐行“勤奮嚴謹,自樹樹人”的校訓,培育“學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學風和“誠實守信、勇于擔當”的校風。緊緊圍繞“立德樹人”這個中心,堅持“特色立校、質量興校、人才強校和改革創新”發展戰略,爭創“教學質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學科實力和管理效能”國內一流,為建成國內一流的教師教育特色綜合性大學而努力奮斗。學?,F有2個國家重點學科,13個天津市重點學科,4個天津市“重中之重”學科,6個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16個天津市品牌專業建設點,5個天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建設點,8個省部級設置的研究實驗室(院、中心),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3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7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有專任教師1487人,擁有正高級職稱295人,副高級職稱580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691人;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8578人。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我校設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我校設普通本科(高職)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六條 專業介紹
學前教育專業(高職):本專業培養學生掌握學前教育的基本理論與技能、技巧,成為能夠勝任學前教育教學與管理工作并具備初步科研能力的幼兒教師以及與學前教育相關的專業人才。
主要課程:大學公共基礎課、學前教育專業理論及職業技能課程,與學前教育相關的藝術、計算機、多媒體、外語等課程。
第七條 我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7年天津師范大學春季招生計劃共40人,招收綜合能力測試為管理服務類和工程技術類的考生,具體各類別招生計劃以天津市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簡章公布的有關規定;錄取采取志愿優先的辦法:在投檔考生中,原則上根據考生志愿順序,按考生春季高考總成績(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成績之和)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春季高考總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九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和通知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 我校各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全部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一條 學費標準為5000元/生.年。如政府當年度對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