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考試分為體育專項考試和文化考試兩部分。
(一)體育專項考試
1、考試地點:宜春學院體育學院(跆拳道、賽艇、皮劃艇項目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組織全國統一專業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報到時間:2017年4月7日
3、考試時間:2017年4月8日—9日
4、考試內容:參照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2017版《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單招體育考試測試辦法和評分標準》執行。
(二)文化考試: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試。
1、考試地點:(詳見文化考試準考證)
2、考試時間:2017年4月22日—23日
3、考試科目:政治、語文、數學、英語
4、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4月15日-22日
5、查分時間:2017年5月15日12:00后(登錄“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查詢)
(三)優惠政策:
依據國家體育總局文件精神,具備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可在我校規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低30分錄??;具備運動健將及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可在我校規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五、體檢要求
所有考生均需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符合全國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體檢標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錄取原則
(一)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如未錄滿,則在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綜合分擇優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第二志愿二級運動員只招田徑、籃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項目)。
(二)考生錄取設文化、體育專項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文化考試最低控制線在不低于國家體育總局規定的180分(一級及以上運動員按優惠政策執行)基礎上,根據考生實際考試成績劃定;體育專項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當年招生計劃、生源確定。
(三)考生在達到文化、體育專項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30%)及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進行綜合評定(綜合分=文化考試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擇優錄取。
(四)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
1.符合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
2.辦理正式招收手續、工資關系在體育系統運動隊且工資實行運動員基礎津貼和成績津貼(職業運動員不受此條件限制)。
3.運動成績優異,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曾獲指定項目比賽全國前三名、亞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
②獲得足球、籃球、排球、田徑運動健將稱號;
③獲得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
4.申報材料:
①《2017年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審批表》(掃描件或照片);
②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掃描件或照片);
③符合免試資格的比賽獲獎證書(掃描件或照片);
④電子照片(證件照);
⑤身份證(正面照片)。
5.報名時間地點:運動員填寫《普通高校2017年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審批表》,獲得學校招生部門蓋章同意后,于2017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網或“運動教育”(網站APP)的“免試入學系統”進行報名,并根據系統要求提交相關資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新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復查(含體檢)。凡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運動訓練專業錄取的學生,一律不準轉專業或轉學。
七、學費標準:每學年4790元
八、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電話
宜春學院體育學院:0795—3202038(張老師)
宜春學院招生就業處:0795—3201962(朱老師)
宜春學院學校網址:http://www.ycu.jx.cn/
宜春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ycu.jx.cn/
2、信訪申訴渠道
歡迎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對我校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宜春學院紀檢監察處:0795-320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