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以“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錄取原則,按照考生各項科目成績及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的總分值,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招生計劃,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分別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在我院網站公示,上報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
根據教育部、各省教育廳、各省招生辦有關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高招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學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各省2017年高考。
第十六條錄取工作在北京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忌晃以轰浫『?,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七條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十八條 免筆試面試政策
① 獲得市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以及政府獎學金的考生可憑證書免試進入學院任一自主招生專業學習。
② 中職畢業生獲得與報考專業相關技能競賽市級以上三等及以上獎項者,可憑獲獎證書免試進入學院自主招生相關專業學習。
③ 中職畢業生獲得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初級以上資格者,可憑證書免試進入學院自主招生相關專業學習。
注意:申請免試的考生報考時需參照北京市體檢報考標準及各專業報考要求。
第十九條免筆試政策(對界定筆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以申請參加考試,以最終筆試為準):
① 獲得區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的考生可憑證書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階段。筆試成績按滿分的85%(300*85%)計。
② 普通高中畢業生語文、數學、英語三科中的任意兩科會考成績均在B級以上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階段。筆試成績按滿分的85%(300*85%)計。
第六章 收費標準、獎學金及困難資助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900元/年。
第二十一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學院設有完善的“國家—學院—社會”立體化的三級獎助學金幫扶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新生入學獎、助學金等20多項獎學金、助學金項目,最高單項獎勵金額達8000元/年,一學年可累計獲得最高獎助額21000元。獎助學金可覆蓋全院50%的優秀學生和100%的困難學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經省招生辦審核批準后,通過學院網站公布。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52649731、52649732、61591719、61595417
咨詢地址:北京東燕郊開發區燕靈路2號
郵 編:101601
網 站:http://www.bcsa.edu.cn
招辦郵箱:1835884542@qq.com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