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7年單獨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高職(??疲﹩为氄猩ぷ鳌?/p>
第二條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八條辦學層次:??疲ǜ呗殻?/p>
第九條學校國標代碼:14139
第十條辦學地點:北京市東燕郊開發區燕靈路2號
北京市大興區團河路
第十一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二條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主管招生院長和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下設招生錄取組、命題考務組、安全保衛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財務組。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三條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紀委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與指導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專業及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為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并取得報名號的考生。
第十五條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備注:各專業招生人數會根據報考人數做適當調整,盡量滿足考生第一專業需求。
第五章 體育專長考生
第十六條 招生項目及人數:
2017年我院招收田徑、女子籃球、男子籃球等項目專長考生,招生人數分別為5人。
第十七條 選拔方式、條件及待遇
選拔方式:
1.被單獨招生錄取并具備體育專長的考生,入學后,考生本人提出申請,各相關教學單位組織測評,從報名人員中進行選拔。
選拔條件:
1.在高中、職高、中專就讀期間,獲得田徑或籃球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
2.在高中、職高、中專就讀期間,在田徑或籃球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個人或集體項目前三名者;
3.在高中、職高、中專就讀期間,具備田徑或籃球二級運動員競技水平,熱愛體育事業。
錄取待遇:
1.根據測評成績,第一年享受我院體育獎學金3000元。
2.學生入學后,在北京市級或國家級比賽中榮獲名次的,按學院相關獎勵辦法執行。
3.享受體育特長生伙食補貼政策,每月補助120元。
第六章 藝術(播音主持)專長生
第十八條 招生項目及人數:
2017年我院招收播音主持專長的考生5人。
第十九條 選拔方式、條件及待遇
選拔方式:
被我院婚慶服務與管理專業錄取并具備藝術專長的考生,入學后,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經民政管理系組織測評,從報名人員中進行選拔。
選拔條件:
1.在高中、職高、中專就讀期間,作為主創,獲得全國“夏青杯”朗誦大賽青少組三等獎(含)以上獎勵者;
2.在高中、職高、中專就讀期間,作為主創,獲得市級(含)以上的演講比賽三等獎(含)以上獎勵者;
3.在高中、職高、中專就讀期間,獲得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戲劇學院、浙江傳媒學院播音主持藝術專業??己细褡C者。
錄取待遇:
1.獲得中國傳媒大學播音主持藝術專業??己细褡C, 兼享受民政管理系藝術獎學金3000元。
2.學生入學后,在北京市級或國家級比賽中榮獲名次的,按學院相關獎勵辦法執行。
第七章 報名方式
第二十條 報名方式
1、考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忌谝幎〞r間內登錄我校網站首頁http://www.bcsa.edu.cn/,點擊“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在“單招(自主)在線報名”,進行網上報名,然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和一張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規定時間內到我校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領取準考證。
2、報名時間:2017年2月17日—3月20日。
3、報名資格確認(領準考證)時間:3月25日。
4、報名資格確認地點: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南新街1號南樓3樓會議室)
第二十一條 體檢要求
考生必須在4月份參加普通高考體檢。應屆生所在學校須在地級市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縣(市、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高考體檢。有實踐經驗的社會青年、往屆生可到高考報名點領取體檢卡后根據要求到有資質的市、縣(市、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體檢。沒有高考體檢結果的考生一律不得辦理錄取手續。
第八章 考核辦法和錄取原則
第二十二條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考核內容分文化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試。
1、考試科目: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面試)
(1)文化考試:語文、英語。各科滿分為150分,總分300分。
(2)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形式為面試,高中生測試以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心理素質、特長能力等為主;中職生以人際溝通能力、行業認知、專業技能等為主進行測試。滿分300分。
2、考試時間安排: (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為準)
3、考試地點: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南新街1號南樓3樓會議室)
第二十三條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本著德、智、技、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學校劃定綜合測試合格線(普高類考生及中職類考生實行同一條線),在綜合測試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進行錄?。▽W院結合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試成績,對普高類考生和中職類考生進行分類劃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初審后,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名單報山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學校根據山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結果,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寄發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結果在通過學院網站公布。
第二十四條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及對口招生錄取新生一視同仁;按相關政策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對口高職招生全省統一考試及錄取;不得轉入其他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