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4031,在陜招生代碼:8147。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疲?nbsp;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飘厴I證書。
第四條 學院始建于1994年,2005年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
國家教育部備案,在原陜西烹飪專修學院基礎上成立的具有國家計劃內統招資質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院設有五系一部,共開設七個專業四個方向其中省級重點專業2個,院級重點專業3個,國家級精品課程一門、國家級烹飪實訓示范基地一個。
第五條 辦學地點:
西安市紅廟坡永安路(南區)西安市涇渭區(北教學區)
學院網址:www.sntcc.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主管招生由院級領導、教務處、學生處(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和招生辦公室成員組成。其中,教務處負責技能測試的組織、命題、及考試,評分、統計、分值換算,擬定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和課程設置等事宜;學生處負責制定評價學生管理辦法,負責學生資格審查和注冊,制定本校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自助評選辦法等事宜;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辦的日常工作,擬定招生章程,組織報名,公布錄取結果并發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組織測試前,向招生管理部門報備,自覺配合督查員開展工作,接受監督檢查。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委員會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 www.sntcc.cn
招生咨詢電話:029-85233107
全國免費咨詢電話:400-60290033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后,由省教育廳下達。
第九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報名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并參加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據我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于2017年3月10日至3月13日在我院開展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相應考核科目的測試。具體要求:
一、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院測試科目準考證,現場確認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②中學或職校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二、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我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我院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對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標準考核。
三、我院2017年在陜綜合評價招生各專業的考試方式統一如下:
1、普通高中考生
該類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三部分組成。
(1)綜合素質評價滿分100分。具體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20%+綜合素質評價成績×40%+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40%;
(2)高中學業水平滿分100分??荚嚦煽儞Q算標準為:A級85分、B級75分、C級65分、D級50分;
(3)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不含特長加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職業興趣取向和個性思維品質,通過回答問題,并結合考生所在中學對考生作出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當場打分評分,具體內容如下:
①自我介紹: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分析自己的優勢和缺點,并對自己的缺點提出改進意見。
②專業認識:對本專業有較為清晰的認識,了解專業培養方向和就業方向;選擇本專業的原因。
③未來規劃:對自己未來進行整體規劃;實現未來規劃在校期間的學習規劃;就業后的成長規劃。
2.“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
該類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文化基礎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兩部分組成。
綜合評價成績=文化基礎成績×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60%。
文化基礎測試為筆試,滿分100分。職業技能測試通過現場測試或考生提供的專業技能作品、學業作品現場演示等方式,綜合考慮職業資格證書獲取情況、技能競賽獲獎情況等當場打分評分,滿分200分。
3.加分條件
①校級及其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干部加20分;
②校級及其以上科技活動獲獎加20分;
③校級各類文體活動獲獎加10分。
第十三條 我院于2017年4月1日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所報送的預錄取考生名單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
第十四條 入學申請者于2017年4月7日至9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