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政發〔2014〕37號)、《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試院〔2016〕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稱為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并以此校名頒發學歷證書。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280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層次和性質。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層次:高職???;辦學性質:公辦。
第二章 招生模式與原則
第四條 招生模式。采用“高職提前招生”模式。
第五條 指導思想。要以有助于學院科學、合理、有效地選拔人才,有助于促進中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助于體現考生與我院依法雙向互動選擇的平等權利為目的,逐步完善與我院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的相適應的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
第六條 招生原則。堅持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規范高職提前招生的各項工作程序,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組織機構。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紀檢監察室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宣傳錄檢組、測試考務組、紀檢監察組、安全保衛組和后勤保障組。
第八條 職責分工。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提前招生工作,制訂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制訂實施方案,討論并決定招生和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宣傳錄檢組負責編制和發布提前招生方案、提前招生章程、提前招生簡章,實施開展招生咨詢與宣傳;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考試、錄取過程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測試考務組負責綜合測評、考試考務安排等工作;安全保衛組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后勤保障組負責校園網絡和全程攝像設備技術維護,收繳報名費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計劃及科類
第九條 招生專業16個,招生計劃共435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375名,面向中職畢業生60名。具體如下:
專業名稱 | 高考科類 | 計劃數 | 2016年學費標準(元/學年) | 招生對象 |
會計 | 普通類 | 55 | 6900 | 普通高中畢業生 |
國際貿易實務(跨境電子商務方向) | 普通類 | 20 | 6900 | |
應用英語 | 普通類 | 22 | 6900 | |
電子商務 | 普通類 | 20 | 6900 | |
投資與理財 | 普通類 | 20 | 6000 | |
應用日語 | 普通類 | 10 | 6000 | |
市場營銷 | 普通類 | 33 | 6000 | |
連鎖經營管理 | 普通類 | 20 | 6900 | |
工商企業管理 | 普通類 | 20 | 6000 | |
會展策劃與管理 | 普通類 | 30 | 6900 | |
文秘 | 普通類 | 10 | 6000 | |
酒店管理 | 普通類 | 10 | 6000 |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普通類 | 45 | 6600 | |
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 | 普通類 | 30 | 6300 | |
茶藝與茶葉營銷 | 普通類 | 30 | 6000 | |
會計 | 財會類 | 40 | 6900 | 中職畢業生 |
軟件技術 | 計算機類 | 20 | 6600 |
注:學費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復的2017年各專業收費標準執行,另行公布。
第五章 報名辦法
第十條 報名對象及條件。
1.符合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高職單獨考試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當年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
2.報考食品營養與檢測、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兩個專業,化學、生物高中學考成績均須D等(含)以上。
第十一條 網上報名辦法。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網上報名時間:3月15日8:30~3月31日16:00??忌卿浾憬〗逃荚囋褐付ǖ母呗毺崆罢猩掌脚_(http://www.zjzs.net)或鏈接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zjiet.edu.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志愿填報。
1.普高考生允許填報5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進入綜合測評階段后專業不能調整,每位考生只能參加一個專業的綜合測評。
2.中職考生只能填報與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一致的科類,即財會類只允許填報會計專業;計算機類考生只允許填報軟件技術專業。
第十三條 4月8日左右公布入圍綜合測評資格線。
第十四條 網上繳納報名費。入圍綜合測評資格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4月10日前通過網上進行繳納,報名費概不退還。
第十五條 現場確認。
1.入圍綜合測評資格分數線的考生必須進行現場確認,交驗報考材料,未經現場確認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2.現場確認時間:4月14日8:30~16:00。材料遞交: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1)2017年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此表須考生所在學校教務處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須考生本人簽字。
(2)交驗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并遞交復印件一份。
(3)交驗考生本人高考報名證原件,并遞交復印件一份。
(4)誠信考試承諾書。此表須考生本人簽字。
第六章 考試形式與計分辦法
第十六條 普高考生綜合成績計分辦法。由高中學考成績折算后的分數(滿分300分)、綜合測評成績(滿分300分)兩部分組成,總分滿分600分。
(1)高中學考選擇5個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技術、自選科目)進行成績折算,不同等第換算成相應分值,自選科目由我院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學考等第最優的一門,考生需在規定的查分時間核對折算成績。高中學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換算方式如下:
學考等第 換算分值 科目 | A | B | C | D(P) | E |
語文、數學、外語 | 70 | 65 | 60 | 50 | 0 |
技術、自選科目 | 45 | 40 | 30 | 20 | 0 |
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從外省轉入浙江省的學考成績,我校僅認可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成績。
(2)普高考生確定入圍綜合測評資格線。
普高考生依據高中學考成績折算后的分數,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專業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確定入圍綜合測評資格的考生名單,其中會計、國際貿易實務(跨境電子商務方向)、應用英語專業的比例為1:3;其它普高招生專業為1:5。如果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次投檔,額滿為止。當考生高中學考成績折算后的分數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高中學考成績折算后的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缺額的專業。
若某一專業入圍資格線的考生出現高中學考成績折算后的總分相同的情況一并入選。若報考人數未達到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其中,會計、國際貿易實務(跨境電子商務方向)、應用英語專業未達到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3倍),則實際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均入圍綜合測評。
(3)普高考生綜合測評。以“技能測試+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職業適應性。有關測試的形式、內容、評分規則等,詳見《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測評實施細則》(另行制定,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
第十七條 中職考生綜合成績計分辦法。由考生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滿分300分,含技能操作成績、理論知識成績)、綜合測評成績(滿分300分)兩部分組成,總分滿分為600分。
(1)中職考生確定入圍綜合測評資格線。
中職考生依據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技能操作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專業招生計劃1:2的比例確定入圍綜合測評資格的考生名單。如果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額滿為止。當考生職業技能考試技能操作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職業技能考試技能操作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缺額的專業。
若某一專業入圍資格線的考生出現職業技能考試技能操作成績相同的情況一并入選。若報考人數未達到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2倍,則實際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均入圍綜合測評。
(2)中職考生綜合測評。重點考核中職考生的文化素質,滿分為300分,側重考核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