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和《關于印發<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08〕20號)文件精神,2017年天津青年職業學院實行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青年職業學院有關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青年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已被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只能參加天津市2017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階段的錄取,不再參加高職高專階段錄取,未錄取考生可繼續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各批次錄取。已被我院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又被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學校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錄取資格,春季考試招生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我院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青年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21號
五、學院基本概況:
天津青年職業學院有60余年辦學歷史,是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設立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屬國家普通高等院校系列。學院依托培養優秀青年干部的學府——天津市團校而建立。學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社會管理與服務類”高等職業學院,為天津市示范性高職學院。
學院坐落在中國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示范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緊鄰濱海新區,新校區占地500畝,首期建筑面積達80000平方米。新校區建有現代化的辦公樓、教學樓、圖書館、體育館、信息中心、實訓實驗室、學生公寓、學生活動中心、創業中心等,各項設施齊備。
多年來,學院始終把提高教學質量放在第一位,形成了一整套嚴格、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以國家級高職高專教學改革試點專業為龍頭,加強學科建設;在課程建設上,堅持寬基礎、突出特色的培養方式,構建以基礎知識和能力為主的課程,注重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學院擁有一支年富力強、朝氣蓬勃的教職工隊伍,具有雄厚的教學力量。在加強教學質量管理和師資隊伍建設的同時,大力加強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建設了完備的校園網絡系統。
學院堅持全面育人方針,以素質提高為基礎,以能力培養為本位,按企事業用人單位對優秀青年干部的要求,著力培養青年優秀人才。學院面向餐飲服務、社區服務、民政管理、旅游服務、商貿服務、信息服務、法律服務方向,開設相關專業22個?,F開設快遞運營管理、國際商務(跨境電子商務)、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法律事務、西餐工藝、會計、市場營銷、烹調工藝與營養、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物流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管理、社區管理與服務、人物形象設計、婚慶服務與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國際商務、民政管理。其中,烹調工藝與營養為國家試點專業,社區管理與服務為省市級試點專業。學院各專業均有具備高級職稱的專業學科帶頭人。
在就業方面,學院就業指導中心與企事業用人單位建立了長久的聯系,積極為畢業生推薦適合的就業崗位,近年來,學院歷屆畢業生就業率均達95%以上,許多優秀學生成為用人單位的骨干人員。同時,畢業生可參加天津市高職升本統一考試考取后進入本科高校深造。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五條 我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天津青年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7年春季面向天津市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招生專業。
第七條 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5000-5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六人間10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17年春季新生報到須知為準。如政府對本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