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單獨招生考試工作時間安排
第二十五條 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安排表
第十章 收費標準、獎學金及困難資助
第二十六條收費標準: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1000元/年。
第二十七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學院設有完善的“國家—學院—社會”立體化的三級獎助學金幫扶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新生入學獎、助學金等25項獎學金、助學金項目,最高單項獎勵金額達8000元/年,一學年可累計獲得最高獎助額21000元。獎學金覆蓋全院50%的優秀學生,助學金覆蓋全院100%的困難學生,生活補貼覆蓋100%全院學生。
第十一章 免試、免“技能證書”政策
第二十八條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者的中職應屆畢業生,畢業時可向學校提出申請,認定合格者給予免試;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學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可獲得免試。
第二十九條 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報名時須填寫“四川省2017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該表在附件中下載)”及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第十二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條 經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繳費注冊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學。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