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科目及分值
美術學類(美術學[師范]、繪畫)、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書法學:楷書創作(學校提供書寫文字內容,行書落款,150分)、行書臨摹(學校提供臨摹范本復印件,不落款,150分)。
音樂與舞蹈學類(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主項(65分,主項為聲樂的考生,副項從器樂、舞蹈中自選一項;主項為非聲樂的考生,副項一律考聲樂)、副項(10分)、視唱(25分)。
注意:①考生參加考試所需的畫具、筆墨、樂器(除鋼琴)請自備;
②美術類專業的紙張規格為8K試紙,書法學專業為四尺三開宣紙;
③考試時間:素描180分鐘、色彩150分鐘,楷書創作、行書臨摹共計180分鐘;
④參加聲樂考試的考生,伴奏由考點統一安排;考試所需伴奏音樂由考生自備CD盤或U盤;要求CD盤U盤中只有本次考試所用音樂,考試中如發生CD盤音質不清楚或無法正常播放等問題,一律由考生本人負責。
⑤考生報考中一切費用自理,食宿自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