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多樣化選拔各類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5]25號文件)的招生規定,經學校研究后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中具有推薦保送資格的學生。
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包括:天津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學校、長春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南昌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廣外附設外語學校、深圳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英語、德語、日語。
具體招生人數根據生源情況及綜合測試結果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三、報名及材料審核
網上報名: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http://wsbm.ecust.edu.cn/)報名。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后,打印保送生申請表、個人自薦陳述。
書面材料包括:(1)打印的保送生申請表、個人自薦陳述;(2)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大表復印件(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3)中學出具的具有保送資格的證明;(4)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上述材料經所在中學蓋章確認后寄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建議使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所有申請者遞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我校將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查詢材料初審結果。材料初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
四、綜合測試
凡報考我校外語類保送生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包括文化測試和專家面試。文化測試科目為英語,專家面試主要進行學科能力考核。
五、錄取及政策
我校將依據考生文化測試和專家面試考核的情況,結合考生高中階段學習情況和獲獎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定保送生預錄取名單,并滿足其專業志愿。
我校將保送生預錄取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由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網上審核確認后辦理有關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