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音樂學(師范)專業
1.考試不分初試、復試。
2.考試內容:
(1)視唱:五線譜或簡譜均可;
(2)主試專業:聲樂、器樂任選一項;
(3)加試專業(可選項):除主試專業外, 聲樂、器樂、舞蹈任選一項;
(二)舞蹈編導、舞蹈學(師范)專業
1.基本功。
2.組合。
3.成品舞展示 (伴奏音樂自備)。
4.舞蹈編導、舞蹈學(師范)專業可兼報。
(三)美術學(師范)、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1.素描:素描人像表現。要求:寫實表現,形體結構準確,神態自然生動;明暗、線描、線面結合三類表現手法不限??荚嚬ぞ咦詡?。
2.色彩:色彩靜物表現。要求:造型嚴謹,色彩關系正確,色調和諧。水彩、水粉工具不限。裝飾、寫實表現手法不限。
3.試卷規格:8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