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錄取辦法
第二十一條 綜合素質測試:
1.報到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3月25日13:00至17:00
地點:(1)思想政治教育、小學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生物科學:浙江師范大學校本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2)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專業:浙江師范大學杭州校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耕文路1108號)。
2.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3月26日
地點:(1)思想政治教育、小學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生物科學:浙江師范大學校本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2)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專業:浙江師范大學杭州校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耕文路1108號)。
3.測試內容
測試分專業采用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和綜合素質。具體各專業測試內容如下:
專業名稱 | 測試內容 |
思想政治教育 | ①儀表儀態②口頭表達 ③書寫展示④專業素養與潛質 ⑤特長展示 |
小學教育 | ①儀表儀態②口頭表達 ③書寫展示④思維品質 ⑤特長展示 |
學前教育 | ①儀態儀表②口頭表達 ③專業素養與潛質④特長展示 |
特殊教育 | ①儀態儀表②口頭表達 ③專業素養與潛質④特長展示 |
漢語言文學 | ①儀表儀態②口頭表達 ③書寫展示④專業素養與潛質 ⑤專業特長展示 |
英語 | ①儀表儀態②口頭表達 ③書寫展示④思維品質 ⑤特長展示 |
生物科學 | ①儀表儀態②口頭表達 ③書寫展示④專業素養與潛質 ⑤特長展示 |
4.成績評定:成績滿分為100分。
5.成績查詢與入圍名單公示: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面試成績。我校將在面試成績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計劃數不超過1:5的比例分專業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二條 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須參加2017年高考普通類的報名和考試,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忌氃?ldquo;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三位一體志愿,并將我校作為第一院校志愿填報,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并已入圍該專業合格名單,各專業不可兼報。
2.對進檔考生,分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具有985、211院校、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等高校先修課程學分或與報考專業相關選修課程學分及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5%+綜合測試成績×3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6分,C等計2分(老學業水平考試C等不計分),其余不計分,滿分100分。
3.我校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該專業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4.其他要求:
(1)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梢圆挥桎浫?rdquo;、“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
(3)男女比例不限。
(4)外語語種不限。
第六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培養等事項
第二十三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
第二十五條 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英語和生物科學專業入校第一年按相關專業類(參見《2017年在浙江省招生專業與選考科目設置方案》中的專業類)培養,第二年進入各專業學習。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郵編:321004
聯系部門:浙江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9-82282245 傳真:0579-82282335
學校網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jnu.edu.cn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浙江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