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選拔程序與綜合測試
第十六條 書面材料評審: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并在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中根據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選考科目、競賽成績、個人陳述、高中階段獲獎情況等確定入圍我校綜合測試的考生名單,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7倍。書面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書面材料評審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8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20%)。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滿分為100分,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不計分,共10科。
第十七條 綜合素質測試辦法: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學業水平、與相關專業的契合度為主,綜合測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隨機抽取若干名考生組成一組,就抽取的考題進行個人觀點陳述并開展討論。面試分組和面試順序由現場抽簽決定。
綜合測試結束后,按照不超過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忌梢酝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
第十八條 考生須參加2017年高考考試,選考科目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入圍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三位一體志愿。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三位一體志愿時須將浙江中醫藥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且需填報“三位一體”學校綜合測試入圍專業,不允許跨專業填報。
第十九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愿填報情況,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選考科目相符科目數。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5%”計算形成。
第二十條 報考中醫學(5+3一體化培養)專業考生高考文化總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數線,報考臨床醫學專業考生高考文化總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數線的95%,報考中藥學專業考生高考文化總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數線的85%。若因考生未達到錄取要求,未完成計劃轉入普通高考統招。
第二十一條 通過“三位一體”選拔錄取的考生,轉專業政策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rdquo;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招生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和書面材料郵寄時間:
2017年3月1日9:00-2017年3月15日16:00止
(二)學校通知入圍面試、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3日止
(三)報到和綜合測試時間:
2017年4月15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
2017年4月22日9:00-2017年4月30日16:00止
第七章 入學資格復查、報考費和資助
第二十四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三位一體”招生收取報名費110元/生;大學學習期間實行學分制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當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條 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的學生,享受與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學生同等的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招生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
郵編:310053
咨詢電話:0571-86613520
電子郵箱:zsb@zcmu.edu.cn
學校網址: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zcmu.edu.cn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選拔錄取報名網址:http://swytbm.zcmu.edu.cn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浙江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