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原則及辦法
我校將根據測試成績、運動隊建設需要和運動證書等級,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分別享受以下錄取政策:
1.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含一級)證書,專業水平測試成績極為突出,可向天津大學申請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相關考試要求和安排以國家公布為準,具體情況可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或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查詢相關信息),成績合格,予以錄取。
2.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證書,專業水平測試成績特別突出、具有較大培養前途者,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線分數線65%,予以錄取。
3.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證書,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優秀,具有一定培養前途者,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線,予以錄取。
4. 如學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另行劃定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則我校在當省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最低要求參照此執行。
對測試合格者,須與學校簽訂有關招生錄取協議書。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在天津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為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擬錄取候選人。
經我校測試入選的考生,必須參加2017年高考,在高水平運動隊批次報考天津大學;無高水平運動隊批次省市的考生須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報考天津大學。
六、監督機制
1.我校招生辦公室將全程參與招生測試工作,紀檢監察委員會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2-27403794。
2.所有測試項目、所有參加測試的考生均進行現場照相及測試全過程錄像,以備抽查和復核。
3.對在體育專項測試或文化課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證書)材料取得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將其考試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實通報其所在地省級招辦,由省級招辦將其作弊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學校學習的,取消其學籍。
4.考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其進行專業復查。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學籍。
七、其它事宜
1.所有通知在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和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報名系統公布,不再寄發書面通知,請考生注意查詢。
2.參加測試的考生食宿自理。
3.凡被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專業。
4.被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的學生(若簽約生效,即使考生高考成績超過我校在當地的最低錄取線,也被視為高水平運動隊學生),進校后必須參加運動隊日常訓練、比賽等活動,同時遵守運動隊的各項規定,學校將運動隊訓練比賽作為運動隊學生附加必修學分進行考核,在本校官網或校內網上開設高水平運動隊活動情況公示專欄,公示運動隊成員名單及參加訓練、比賽和獲得榮譽等情況,接受全校學生監督。若違反協議,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本招生簡章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天津大學體育部負責解釋。教育部相關規定若有調整,則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 劉老師 聯系電話:022-27403501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天津大學體育部
郵政編碼:300072
咨詢電話:022-27403501(體育部)
022-27405486(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