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近日發表評論文章,對當下漸有蔓延之勢的教師不敢批評學生的“怪現象”予以了聚焦和抨擊,輿論廣為關注。的確,僅剛剛過去的半年,江蘇、河南、湖北、廣東等地就相繼出現學生因被批評而或對老師大打出手,或“負氣”人間蒸發,或“抱屈”高空墜樓等種種極端事件。而每一個“熊孩子”的背后,都至少站著一位“熊爸爸”或“熊媽媽”。
從字源學的角度看,“教育”的“教”字,左為“孝”,右為“攵”(其甲骨文象形為手持短棍狀,現為“敲”“擊”之意),可見“教育”的本意中就包含著“批評”。這一點,在我們的文化中可以看得更清楚:所謂“育”,多與滿足人的生理發展相關,如“生育”“養育”等,屬生物的主觀本能;所謂“教”,則多與社會倫理或自然規律相關,如“教化”“教訓”等,具有“批評”式的強制性和客觀性。但這些常識卻在現代“4-2-1”型的家庭結構中遇到了挑戰。四位老人和年輕父母眾星拱月式地“蜜養”著一個孩子。孩子從小就浸淫于以自我為中心的生長環境中,任何“批評”都可以通過哭鬧、耍性子等“不合作”的方式輕松過濾或屏蔽,加上“民主”“平等”等現代教育口號的濫用與異化,家長更是讓“小皇帝”“小公主”們的歪理、蠻理有了寄生的土壤。
不難想見,每一個在家中永遠掌握“最終解釋權”的孩子,不但架空了父母的“批評權”,還終會剝奪教師的“批評權”。任何教師要想挑戰這套邏輯,將必會面對一個家庭的權力結構及其背后的歷史文化,這之中的溝通成本、價值鴻溝、事態語境等,又無不反噬著他們。但換個角度看,一旦教師主動放棄了“批評權”,雖然可暫緩家校矛盾,可孩子的種種嬌蠻、無知和怠惰,就難以及時糾正。
因此,在面對教師批評的問題上,只要合情合理,又合度合規,家長應予以“力挺”。學校在開學、期中、期末均應發揮好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的作用,積極通過家長會、社會開放日等途徑,給家長做好學校管理、班級管理、學生管理的制度性或事務性的解釋工作。特別是從依法治校和依法治學的維度,與家長、社會達成有效共識,讓每位老師都能服下“定心丸”。要知道,欲使孩子自由、民主,就須先給老師自由、民主;真正自由和民主的邊界,來自于令行禁止和有序法度。
家長既然選擇了特定的學校培養孩子,就應視作“賦權”于學校,批評也好,表揚也好,均是學校正常履職的行為??傊?,只有家校同向而行,共建互助,不要讓老師“戰戰兢兢做教育”,積極捍衛他們的“批評權”,孩子才可能生長得更好、更健康。(作者: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