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優錄政策
1、免文化測試(符合下列條件項之一即可提出申請)
免測類型 | 免測條件項 |
綜合優秀生 |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滿足1A或4B |
中學階段獲得縣(市、區)級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榮譽 | |
中學階段獲得地市級學科競賽三等獎及以上 | |
科技特長生 | 中學階段獲得發明創造專利 |
中學階段獲得地市級科技創新大賽三等獎及以上 | |
體藝特長生 | 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資質或藝術考級達十級 |
申請免文化測試考生,需由揚州市職業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公示無異議后,文化測試轉換分按260分計算,如達到免測條件卻未提交免測申請的考生,按實際聯測等級換轉。
2、加分政策(除學業水平測試加分外,其它加分項只可選擇加分最多一項加分)
考生類型 | 加分政策項 | 級別 | 加分分值 | 備注 |
綜合優秀生 | 1、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進行加分 | A級加20分,B級加10分。 | 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 |
2、中學階段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榮譽 | 3分 | 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
科技特長生 | 3、中學階段獲得的職業技能證書 | 高級 | 15分 | 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 |
中級 | 10分 | |||
初級 | 5分 | |||
體藝特長生 | 4、社會藝術水平等級考試 | 九級 | 15分 | 政府主管部門認可 |
八級 | 10分 | 政府主管部門認可 | ||
5、體育加試:田徑、籃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術等 | 加試合格、優秀 | 20分、30分 | 參加我校體育加試 | |
省優錄政策 | 6、烈士子女 | 10分 | 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
7、少數民族考生 | 3分 | |||
8、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 5分 | |||
9、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 10分 | |||
10、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 10分 |
申請免文化測試或政策加分的考生需登錄我校招生網http://www.yzpc.edu.cn/zsjy,下載并填寫《2017年提前招生免文化測試申請表》或《2017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請表》,并將表格和證明材料通過EMS方式于2017年2月15日之前寄至揚州市職業大學招生就業處,地址:揚州市文昌西路458號,郵編:225012,收件人:梁老師,聯系電話:0514-87697000,請注明“提前招生材料”。加分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審定,公示無異議后執行。
八、錄取規則
1、普通類文理科考生按“文化測試轉換分+面試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文化測試等級按A(90)、B(75)、C(60)、D(45)進行換轉,總分相同按文化測試轉換分、面試分、語數外成績排序。
2、藝術類(美術)考生按“文化測試轉換分+面試分+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按江蘇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分、文化測試轉換分、面試分排序。
九、日程安排
時間 | 內容 |
1月15-20日 | 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報名,并在網上支付文化聯合測試費。 |
2月15日前 | 申請文化免測、加分、體育加試等考生郵寄申請及證明材料。 |
3月15日前 | 免文化測試、加分、體育加試考生公示。 |
3月20日 | 考生參加各地招辦組織的文化聯合測試。 |
4月10日前 | 公布面試具體安排和聯合測試成績。 |
4月15—17日 | 考生到校進行面試。 |
4月30日前 | 上報擬錄取名單并在學校招生網公示。 |
十、相關事宜
1、提前招生錄取的新生等同于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被正式錄取的提前考生,不得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2、對提前招生的考生身體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一、監督機制
1、為保證提前招生選拔工作規范、有序、公平、公正、公開,學校成立紀檢組,全過程參與監督。
2、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參加考試、提供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提前招生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十二、聯系方式
1、學校地址:揚州市文昌西路458號,郵編:225012
2、咨詢電話: 0514-87697000、87697009,傳真:0514-87697010
3、監督電話:0514-87090529
4、學校網址:http://www.yzpc.edu.cn
學校招生網:http://www.yzpc.edu.cn/zsjy
咨詢QQ群:372560689
招生微信號:yzzdzs
十三、來校路線
自備車可在啟揚高速公路揚州西出口下,沿文昌路向東,至潤揚北路左拐向北,到達學校。
公交路線為:乘26、88、1路公交車在江蘇銀行(揚州職大)站臺下。
十四、本章程由揚州市職業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相關附件詳見:http://zdweb.yzpc.edu.cn/zsjy/shownews.asp?id=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