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專業及報考要求
五、錄取原則
1、以參加保送生入學考試的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平時成績,綜合考慮學生在學期間德、智、體、美等方面的表現,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男生。
2、擬錄取名單經天津外國語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待考生所在省(市)招辦審批同意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監督
1. 天津外國語大學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全程監督,接受投訴。
2. 推薦學校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選拔推薦,推薦材料必須真實。對提供虛假材料取得保送資格的學生,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其保送生錄取資格。
七、聯系、咨詢方式
招生辦網址: http://211.68.208.57/zsw/
電子郵箱: twzhaoban@qq.com
聯系電話: 022-23247377
通訊地址: 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17號,天津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 300204
八、附則
本簡章經天津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簡章相關規定將按最新政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