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6〕28號)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對2017年普通院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具體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以組織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為契機,探索多元化選拔方式。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努力提高測評手段。
(三)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上突出對考生各方面素質的評價,并根據專業特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潛質的人才。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單獨招生工作要求和安排,我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主管招生副院長和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下設招生錄取組、數據組、紀檢監察組。凡屬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1.招生錄取組
主要職責:負責招生計劃的上報、落實等工作,完成單獨招生工作的錄取工作、備案等工作。
2.數據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統計和報送。
3.紀檢監察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為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并取得報名號的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
(三)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1)色盲、口吃者不宜報考。
(2)患有嗅覺遲鈍、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質、白癜風者不宜報考。
(3)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報考。
四、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招生專業 | 普招計劃數 | 對口招生計劃數 | 備注 |
物業管理 | 待定 | 待定 | |
園林技術 | 待定 | 待定 | |
社會工作 | 待定 | 待定 | |
民政管理 | 待定 | 待定 | |
人力資源管理 | 待定 | 待定 |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待定 | 待定 | |
婚慶服務與管理 | 待定 | 待定 | |
現代殯葬技術與管理 | 待定 | 待定 | |
學前教育 | 待定 | 待定 | |
護理 | 待定 | 待定 | |
康復治療技術 | 待定 | 待定 | |
康復輔助器具技術 | 待定 | 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