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起始時間為8:30,截止時間為14:30。
1、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統一文化考試,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23日上午)、外國語(23日下午),24—25日參加由本院命題的專業考試。以上科目的考試地點均在本院。
思想政治理論和外國語滿分均為100分,業務課一滿分150分,業務課二滿分150分,總分500分。
2、同等學力者取得復試資格后,需加試兩門所報專業大學本科專業主干課程的考試。
3、專業初試:按研究方向分別進行。
4、初試合格參加復試。復試時間:2018年4月。
七、報考和錄取類別
(一)非定向:畢業后在國家的就業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就業;
(二)定向: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工作。
八、體格檢查
我院在復試階段組織考生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
九、錄取
1、我院將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并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2018年5月至6月發出錄取通知書。
2、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時報到。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由我院進行思想、政治、業務及健康情況的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3、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我院將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十、學習年限
我院招收的攻讀碩士學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三年,并可延期1-2年。
十一、學習期間的待遇
非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獎助政策等按教育部、北京市及學院相應文件執行。
十二、報考費用
考生報考的報考費、體檢費、往返路費和食宿費等均自理。
十三、住宿費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律走讀。
相關附件詳見:https://www.nacta.edu.cn/xwgg/xygg/413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