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資格審查
(一)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我校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考試。
(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三)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四)我校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五)被我校錄取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必須將個人的以下材料轉到我校:
1.應屆生須將檔案轉入我校。
2.被錄取前有工作單位的非應屆考生,除了須將檔案轉入我校外,還需按以下情況提交相應材料(需原件):
①原工作單位為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有編制)的學生,應提供原工作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工資關系轉移單和離職文件(須有紅頭和公文號);無編制的學生應提供由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和檔案保管單位開具的檔案保管證明。
②原工作單位不是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的學生(指企業等):
A.若檔案寄存于工作單位的,應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辭職證明文件(一定要說明檔案在單位保管+已從該單位離職);若檔案掛靠于其他人才服務單位的,需檔案寄掛的人才服務單位開具的無工作單位證明和檔案保管證明。
B.工作在單位,但單位不保管檔案,檔案在人才中心的學生請提供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及檔案由人才中心保管的原因說明、和人才中心開具的檔案保管證明。
3.被錄取前沒有工作單位的非應屆考生除了須將檔案轉入我校外,還應提供錄取前檔案寄存機構開具的未就業、無工資收入的檔案單純寄存證明文件(須有單純二字、原件)。
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須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將以上材料轉到我校。我校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核查,若經核查發現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時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據相關規定將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
八、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時間: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14:30)??荚嚂r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2.地點:由各報名點安排,詳見考生準考證。
3.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體育(045200)、世界史(060300)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專業初試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相關專業和考試科目,請詳細閱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頁公布的《華僑大學 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網址:http://yjszs.hqu.edu.cn/info/1013/1584.htm)。
4.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101)、英語一(201)、英語二(204)、數學一(301)、數學二(302)、數學三(303),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全國聯考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99)、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3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4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 (3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497),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其他考試科目均為我校自命題科目。
5.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5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二)復試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內容的考核。復試采用筆試、面試和實驗技能考核等方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
除報考我校法律(非法學)(03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或旅游管理(125400)的同等學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我校復試分數線一般參照國家A類考生復試基本分數線(預計3月中旬公布)執行,原則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復試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具體時間和各專業的復試要求屆時請關注研招辦和各學院網上通知。
在復試階段,各相關學院將在網頁上公布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及相關復試要求,屆時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九、錄取
我校將堅持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和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總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成績,初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50%至70%,復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30%至50%),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政治審查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結果一般可于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頁查詢。正式的錄取通知書將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體的錄取原則請以華僑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有關通知為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被我校錄取為全日制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可申請獎、助學金和住宿,其檔案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具體材料詳見七、資格審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轉入我校,否則我校將依據相關規定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被我校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等不轉入我校。
考生被錄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
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新生入學后,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將移交有關部門查究。
十、學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3]887 號)的文件精神,從 2014 年秋季學期起,高等學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費標準如下: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125100,廈門班):22000元/人·年;
工商管理(MBA,125100,泉州班):19000元/人·年;
新聞與傳播:17000元/人·年;
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英語筆譯、公共管理(MPA,125200):15000元/人·年;
旅游管理(MTA,125400):13000元/人·年;
其他專業:11000元/人·年;
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十一、獎助體系
我校建立有包括獎學金、助學金、“三助一輔”、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臨時困難補助等形式在內的完善的研究生獎助體系,適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體項目及標準可登錄我校研招網查看(http://yjszs.hqu.edu.cn/info/1033/1085.htm,部分獎助文件在修訂中,后續評選條件或金額可能會有調整))。
注:獎助學金按照我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各類獎助學金需在學生繳清相關費用后才發放,全日制研究生需將檔案和人事關系轉入我校并通過資格審查后方可發放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獎助學金。
十二、住宿及費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入住廈門校區的學院: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統計學院(數量經濟研究院)、國際關系學院(華僑華人研究院)、海上絲綢之路研究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華文學院、華文教育研究院、新聞與傳播學院、機電及自動化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建筑學院、土木工程學院、化工學院、音樂舞蹈學院等16個學院(研究院)。
入住泉州校區的學院:經濟與金融學院、法學院、JM教育中心、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體育學院、文學院、外國語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生物醫學學院、工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旅游學院、美術學院等13個學院(中心)。
泉州校區和廈門校區的教學實驗設施、師資等教學資源共享。
(三)我校為全日制研究生統一安排住宿學生公寓,住宿費用自理。碩士研究生住宿條件:四人包間(泉州校區和廈門校區),一般為獨衛、網絡、空調、熱水器等,住宿費1300元/人·年;兩人包間(僅廈門校區提供,且須根據學校當年住宿情況而定),一般為獨衛、網絡、空調、熱水器等,住宿費1900元/人·年。每棟宿舍樓提供自助洗衣機服務和免費開水供應。學生公寓設施齊全,環境優美。學校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過三年。具體住宿安排在開學報到時由學院另行通知。
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十三、考試咨詢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錄取等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頁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最新研究生招生考試信息。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位于華僑大學泉州校區楊思椿科學館4樓。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595-22692540,22692539;傳真:0595-22690922
E-mail:hdyzb@hqu.edu.cn
網址:http://yjszs.hqu.edu.cn
關于所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考生可向各學院(研究院)研究生秘書咨詢(聯系方式: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三)請考生及時關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獲取與我校研究生招生相關的最新信息。
(四)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后續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十四、本簡章的解釋權歸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