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院招生管理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2條 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審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3條 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校名、校址、層次和類型
第4條 學校全稱: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系“全國水利職業教育示范院?!?。
辦學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文化大道9號。
第5條 辦學層次:??疲ǜ呗殻晦k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6條 學校直屬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國標代碼:13266;湖北省代號:9380;法人代表:馮中朝。
第三章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招生對象和學制
第7條 2017年我院安排33個專業面向全國2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第8條 2017年33個招生專業: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發電廠及電力系統、電氣自動化技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智能產品開發、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工程測量技術、地圖制圖與數字傳播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工業機器人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市場營銷、會計、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工程造價、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建筑動畫與模型制作。
第9條 招生對象:2017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2017年參加湖北省組織的技能高考的中職畢業生。
第10條 學制:三年。
第四章 考生錄取
第11條 報考我院的高中畢業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湖北省中職畢業生須參加湖北省組織的技能高考考試,外語語種不限。
第12條 在錄取過程中執行各?。ㄊ?、自治區)高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劃定的錄取資格線。
第13條 所有專業對科目成績無特殊要求,不加試。
第14條 按投檔規則投入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我院將遵照各省(市、自治區)確定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不設置專業級差。
第15條 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第16條 沒有滿足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順位)專業錄取的新生到校后可以有一次申請調整專業的機會。調整專業不收取專業調劑費。
第五章 證書類別及頒發辦法
第17條 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由我院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能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的、蓋有“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印章和院長名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大專畢業文憑,國家承認學歷。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18條 我院所有招生專業的學費及住宿費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費。
學 費:5000元/年.生。
住宿費:1000元/年.生。
第七章 助學貸款、獎學金
第19條 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貸款,申請標準原則上為“學費+住宿費”(最高不超過8000元/年),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
第20條 學院在校貧困生,憑貧困證明可申請享受人均3000元/年的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成績優秀的在校生,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學院獎學金(3000元/年)。
第八章 附則
第21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22條招生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文化大道9號
郵政編碼:430212
電話:027-87933332 87933363 87933331
傳 真:027-87933332
網 址:http://www.cj-edu.cn
咨詢QQ:4000279380
第23條本章程由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