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中文全稱:三峽大學(以下簡稱學校),英文全稱: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國家標準代碼:11075。注冊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學路8號,郵政編碼:443002。
第三條 學校為中央與省共建公辦全日制大學,學校具有本??茖W生和學士,碩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養資格及相應的學位授予權。設置有本科專業72 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 20 個,工程碩士、工商管理(MBA)、翻譯、臨床醫學、會計、公共管理(MPA)等專業碩士學位領域(點)15個,省級重點一級學科11個。學校有國家及省級教學團隊4個,國家級、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協同創新中心、校企研發中心)30余個,是面向全國招生、學科門類齊全、水利電力特色鮮明的湖北省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三峽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老師代表、學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組成的三峽大學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常委會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決策、審議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隸屬招生及就業指導處)為學校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湖北省教育廳及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按“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在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條 學校根據本校在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一條學校所有專業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二條 在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內,學校依據相關規定,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省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十三條 英語、法語、日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原則上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 學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對于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各種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學校均予以承認。
第十五條 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美術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取得所在省專業聯考合格證后,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分(文化成績×40%+專業聯考成績×60%=綜合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
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三個專業,考生取得所在省專業聯考合格證后,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取得所在省專業聯考合格證,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分(文化成績×40%+專業聯考成績×60%=綜合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
第十六條 體育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在術科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省份投檔規則所確定的綜合分,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原則上男生要求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要求身高160CM及以上。
第十七條 理工、文史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在文化成績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為標準,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
分數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英語科目分數高的考生。英語成績相同時,理工類專業優先錄取數學科目分數高的考生,文史類專業優先錄取語文科目分數高的考生。專業志愿因專業額滿而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向其他缺額專業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英語、日語、法語專業文理兼收。填報英語、日語、法語專業的考生,其高考英語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于所在省英語總分的70%,英語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英語口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該省無測試英語口語,則按照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原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九條 電氣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旅游管理類(酒店管理方向、中外合作辦學)原則上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且錄取后不得調換專業。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厚基礎、寬領域、強能力、高素質”的人才培養目標要求,進一步推進高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增強學生的綜合素質,提高學生社會適應能力和就業競爭力,學校今年繼續推行大類招生培養工作,2017年大類招生共11大類。
1、機械類(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專業);
2、水利類(含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
3、建筑類(含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
4、材料類(含金屬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
5、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含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專業);
6、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專業);
7、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專業);
8、體育學類(含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
9、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專業);
10、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態學專業);
11、公共管理類(含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專業)。
按大類錄取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學生完成大類人才培養階段學習后,根據個人志愿及學習成績,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及社會需求,進行專業分流,進入專業培養階段學習。
第二十一條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原則:考生必須取得各省級招辦確認的特長生資格,高考成績應達到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并通過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
第二十二條 少數民族預科錄取原則同普通文理科錄取原則,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錄取。錄取的預科學生先在三峽大學進行為期一年的文化學習,參加學業考試且成績合格,無違紀違規情況可升入其對應批次本科專業就讀。
第二十三條 我校今年在一批本科招生錄取專業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下達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四條 凡填報我校志愿的投檔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換錄、不退檔。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將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標準執行。此外,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色弱受限 ;建筑類、材料類專業色盲受限。
新生進校后均安排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章 其 它
第二十六條 新生報到時,學校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凡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情節惡劣的,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繼續對我校錄取的優秀新生進行獎勵。
第二十八條 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時須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我校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住宿費及有關代收費用。
第二十九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為:
通訊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學路8號 郵政編碼:443002
電話:0717-6392282、6392665 傳真:0717-6394425
網址:http://www.ctgu.edu.cn E-mail:zbb@ctgu.edu.cn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執行,由三峽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