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條 我校各專業收費嚴格按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七章 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
第二十一條 對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檔(未設第一志愿)錄取我校,高考成績優秀的考生,入學后學校給予獎學金。
普通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各省、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投檔控制分數線者,給予本專業四學年全額學費獎學金;高考成績(不含照顧分)低于各省、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投檔控制分數線25分、35分以內者,分別給予本專業兩學年、一學年全額學費獎學金。
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在各省、市、自治區普通類第二批本科投檔控制分數線下40分以內者(二、三本同線的省、市、自治區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普通類第二批本科投檔控制分數線),藝術專業成績排名在各省、市、自治區同類別合格考生5%、10%、15%以內者,分別給予本專業四學年、兩學年、一學年全額學費獎學金。
體育類考生:綜合分達到各省、市、自治區第一批體育本科綜合分投檔控制分數線者,給予本專業四學年全額學費獎學金;綜合分低于各省、市、自治區第一批體育本科綜合分投檔控制分數線10分、20分以內者,分別給予本專業兩學年、一學年全額學費獎學金(一、二本體育類綜合分同線的省、市、自治區除外)。
第二十二條 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奮發向上,刻苦學習,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學校設立學習獎學金、特長獎學金和師范專業獎學金。師范專業獎學金按月發放,學習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特長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同時,每學年還評發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等。
第二十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國家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四條 為確保學習努力,綜合素質良好、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校通過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社會捐資助學基金、貧困生考研基金等多渠道資助貧困學生。
第八章 畢業文憑
第二十五條 學生按教學計劃規定學完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分,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本科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學校授權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黔南民族師范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0854—8737019(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sgmtu.edu.cn 電子信箱:qnsyz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