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九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通過勤工助學活動改善自己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紀檢監督辦公室,聯系人:曹軍
監督電話:020-82719292 傳真:020-82719292
電子郵箱:790894168@qq.com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總機:020—82712222 82719999 轉招辦
招生辦電話:020-82728111 82733019
傳 真:020—82726321
電子郵箱:zhujiangedu@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zzj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gzzjedu.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于2016年12月20日由校務管理委員會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疲ǜ呗殻┱猩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