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贛南師范大學
二、學校代碼:10418
三、學校性質: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四、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五、辦學地址:江西省贛州市蓉江新區
六、招生科類及條件
1、面向全國招收文史、理工、藝術及體育類考生。
2、考生的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3、對按照各?。ㄊ?、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可計入成績總分的加分,錄取時予以認可。
七、錄取規則
1、文史、理工類專業: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先按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錄?。蝗缬形赐瓿捎媱澋膶I,則從進檔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專業按考生志愿錄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從進檔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否則將予以退檔。
2、藝術類專業:
(1)??紝I:在校考專業成績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專業統考或聯考要求的,考生還需取得所在省專業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計算綜合分=(專業成績/200)×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根據招生計劃數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排名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然后再按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實行“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若專業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
(2)非校考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關專業統考或聯考的專業成績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根據招生計劃數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排名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然后再按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實行“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若專業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
3、體育類專業:體育類專業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辦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4、報考英語專業考生英語成績不低于115分,有口語測試的省份,考生須通過口語測試且成績在良好以上(或口語成績不低于生源地口語測試總分*80%)(英語分數以150分為總分,若英語總分不一致將按限制標準折算后執行)。
5、考生錄取后,專業一律不予更換,但可在入學第二學期結束后,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申請轉換專業。
6、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含藝術類專業復試、體檢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八、獎學金與扶困助學
1、學校每年按有關規定劃撥專項經費用于發放各類獎學金、勤工助學金、特困生補助金和減免學費,建立“以助學貸款為主,獎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為輔”的學生資助體系。
2、2017年江西省考生報考了我校一本招生專業并被錄取的新生在獲得正式學籍后,超出一本錄取控制分數線10分(含)以上20分以下者,每人一次性獎勵1萬元,超出一本錄取控制分數線20分(含)以上者,每人一次性獎勵2萬元。
九、畢業文憑和學位
學生獲得學籍,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所規定的總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教育部規定的并加蓋“贛南師范大學”公章的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按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所屬的相應學科門類授予學士學位。
十、收費標準
按江西省政府批準的項目和標準執行(贛府廳字[2016]51號)。本科學費:文科(文、史、哲)類4010元/學年;文科(經、管、法、外)類4270元/學年;理工(Ⅰ)類4530元/學年;理工(Ⅱ)類、體育類4790元/學年;藝術類8800元/學年;農林類3750元/學年。住宿費: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按800-1000元/學年收取。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為準。
十一、附則
1、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
2、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3、監督舉報電話:0797-8393623(兼傳真),E-mail:gnsfxyjw@163.com
4、聯系地址與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江西省贛州市蓉江新區贛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341000 咨詢電話:0797-8393638(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gn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