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 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運城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運城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 學校全稱:運城學院 (學校代碼:10123)。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形式:全日制。
通知書簽發人:姚紀歡,職務:黨委書記。
學校校址:山西省運城市復旦西街1155號。
學校網址:http://www.yc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www1.ycu.edu.cn/zhaosheng/。
郵 箱:ycxyzs@ycu.edu.cn
信訪郵箱:jjjcs@ycu.edu.cn
聯系電話:0359-2090807、0359-2090661、0359-2090662。
郵政編碼:044000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運城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擬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 運城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條 運城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運城學院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總數,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條 招生計劃分配總體思路:積極響應省委促進富民強省“六大發展”戰略,以需求為導向,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落實學校“應用型、地方性、教學型”辦學定位和轉型提質工作要求,穩定招生規模,聚焦內涵發展,建設人民滿意大學。
第九條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一)按教育部規定,我院預留計劃30個。
(二)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預留計劃用于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進檔考生多于執行計劃情況下的錄取,在錄取結束之前,須將所有預留計劃使用。
(三)預留計劃的使用要經過集體研究決定,并經領導簽字,做到每個計劃使用都備案可查。預留計劃一律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