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邯鄲學院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擇優錄取。
第八條 院校錄?。簩嵭衅叫兄驹傅氖》荩锤魇》萜叫兄驹竿稒n原則錄??;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嚴格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我校不設院校志愿級差。浙江省招生按浙江省最新政策執行。
第九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加分和降分政策。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采取志愿優先原則,嚴格按照考生填報專業志愿按分數由高到低先后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即先錄取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在專業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專業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 對于進檔同分考生錄取、分專業原則:
藝術、體育類考生如專業分相同,優先錄取文化課高者;如文化課總分相同,以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普通類考生如總分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一條 部分專業錄取辦法:
1.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音樂學、舞蹈表演專業的河北省內考生,其專業成績以河北省統考成績為準,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均需達到省定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依照考生報考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2.參加我校音樂學、播音與主持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招服裝設計與表演考生]專業??嫉暮颖笔⊥饪忌幕n成績需達到生源所在省定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成績需達到本省合格線的前提下,依照考生報考專業志愿,按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未組織校考的省份藝術類考生,其專業成績以所在省統考成績為準,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依照考生報考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3.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其專業成績以所在省統考成績為準,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依照考生報考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4.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河北省內考生,其專業成績以河北師范大學專業測試成績為準,文化統考成績需達到省定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5.服裝與服飾設計[招服裝設計與表演考生]專業的河北省內考生,其專業成績以河北科技大學專業測試成績為準,文化統考成績需達到省定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部分專業報考條件:
1.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
2.播音與主持藝術、師范類專業要求考生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3.服裝與服飾設計[招服裝設計與表演考生]專業要求身高男1.78米以上、女1.68米以上,五官端正。
4.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成績不低于90分。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四條 學校執行高考改革地區制定的相關錄取政策。
第十五條 學校不設預留計劃。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各專業收費標準按河北省物價局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詳見各省招生計劃):一般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音樂學、舞蹈表演、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招服裝設計與表演考生]、播音與主持藝術、數字媒體藝術、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6000元;師范類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一般非師范類高職??茖I每生每學年50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免收學費。詳見各?。ㄊ小⒆灾螀^)招生部門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陽光信息平臺”發布的為準。
第十九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hdc.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310—7090228
學校招生辦網址:http://zs.hdc.edu.cn(各省錄取結束后,招生辦將及時通過此網站公布錄取結果,最終結果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為準)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助學金等多種渠道的幫助。詳見邯鄲學院學工部學生資助網頁http://xgb.hdc.edu.cn/xszz/index.jhtml
第二十一條 教育扶貧專項工程的招生專業面向河北省貧困家庭的高考考生,招生計劃列入??铺崆芭浫 >唧w招生辦法、申報程序、資格審查辦法等事項,請致電0310-6260003,17713020589;也可查看邯鄲學院科碩學院網頁,http://keshuoschool.hdc.edu.cn/。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邯鄲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相悖之處,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