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辦法
1、南開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初審成績+復審成績)擇優確定入選名單及專業。根據各?。▍^、市)入選人數比例分科類確定分省計劃,分省計劃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2、入選考生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入選考生高考成績(含附加分)達到生源所在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依照自主招生最低錄取參考控制線)時,我校根據生源所在地招生計劃及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績(含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公示專業擇優錄取。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錄取時學校可適當在省份間調整招生計劃。
3、江蘇省考生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4、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不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實施程序
1、2017年4月19日-4月30日進行網上報名,考生須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將所有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
2、2017年5月1日-5月20日期間,南開大學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于5月25日前公布初審結果。
3、初審通過的考生須在2017年5月30日前按學校要求郵寄本人視頻光盤(報送視頻光盤的具體要求在公布初審合格名單時通知)。
六、公示
我校確認的高校專項入選考生須由學生所在中學、省級招生辦公室進行公示,我校也將通過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并報送教育部相關網站公示。
七、監督機制與違規處理
1、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所有招錄工作均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的監督下開展,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與投訴電話: 022-85358551 郵箱:jjjc@nankai.edu.cn)。
2、對在我校高校專項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過網上查詢,不再另行通知??忌趫竺?,應經常查詢有關信息,未能及時查詢的,由考生承擔相應后果。
九、未盡事宜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2-23504845
傳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收>(郵編300071)
網址:http://zsb.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