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教育公平,使更多來自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根據國家和教育部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工作部署,華東師范大學2017年繼續實施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
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為學校招生總計劃的2%人,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招生專業 | 計劃 | 科類要求 | 招生專業 | 計劃 | 科類要求 |
漢語言文學 | 4 | 不限 | 數學類 | 4 | 限理科 |
歷史學 | 4 | 不限 | 物理學類 | 6 | 限理科 |
思想政治教育 | 4 | 不限 | 化學 | 4 | 限理科 |
學前教育 | 6 | 不限 | 生物科學類 | 4 | 限理科 |
特殊教育 | 3 | 不限 | 地理科學 | 4 | 限理科 |
法學 | 4 | 不限 | 電子信息類 | 6 | 限理科 |
政治學類 | 4 | 不限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6 | 限理科 |
公共管理類 | 4 | 不限 | 教育技術學 | 4 | 限理科 |
具體分省計劃情況學校根據資格審核結果再確定后并對外公布。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要符合學校招收科目組要求。
二、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報考考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考生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考生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上述資格條件須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三、報考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須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15日-30日。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以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材料包括申請表(由系統生成打印,每頁須考生簽字和加蓋中學公章,申請表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愿信息、綜合信息、戶籍學籍信息等)、考生本人身份證(含正反面)和其他學科特長證明材料(含各類獲獎、社會實踐活動、研究經歷和成果等)。個人陳述限1500字內,內容包含自我評價、展示個性或特長、選擇華東師范大學的理由、未來生涯發展規劃等。
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的,責任自負。
2、學校審核:學校將組成由各學科專家組成的審核小組,根據考生提供材料情況,依據考生高中學習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社會實踐表現、特長展示和證明等材料,綜合評定并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將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學校根據各省獲得資格名單人數和科類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并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3、填報志愿: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初審合格的考生,要求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應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自愿原則,根據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和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分省計劃安排以學校招生網公布的學校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計劃為準。未按照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4、高考錄取:學校根據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投檔名單,依據學校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情況,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并根據專業志愿和學校招生章程確定的原則錄取專業。如生源不足,學校有權將剩余招生計劃調配到生源富足的省份進行錄取。
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四、監督機制
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招生簡章、資格審核辦法和錄取結果需經校招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2、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招生行政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學校招生監督投訴受理電話:021-54344605,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3、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6號令)嚴肅處理。對有違規行為的學生,取消其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4、學校招生辦咨詢電話021-62232212,招生辦網址www.zsb.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