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程序
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時間:2017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考生須按系統提示認真填寫和上傳相應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即視為報名無效。
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信息必須填寫認真完整,包括基本信息、個人照片(應為近期標準證件照)、中學信息、成績信息、高校專項信息(學籍戶籍清楚)等缺一不可。
申請表中的“個人陳述”需明確表述學生的家庭及經濟狀況,學習成長經歷及主要事跡,個人理想及申請我校的理由。
2.上傳申請表(必須上傳,否則報名無效):
在“上傳申請表位置”上傳所有申請表掃描頁(簽字蓋章齊全)。掃描件版本號應與系統報名產生的最終版本號一致??忌W上報名一旦提交確認后請勿再行修改。如有填寫失誤另行修改導致版本號和掃描件不一致的,須另行打印蓋章簽字,重新掃描上傳。
3.上傳附加材料(必須上傳,否則報名無效):
①在“上傳附加材料”位置上傳《長安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誠信承諾書》掃描件(簽字蓋章齊全)。
②在“上傳附加材料”位置上傳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可原件掃描上傳。使用復印件掃描時應有中學蓋章)。
③在“上傳附加材料”戶口本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可原件掃描上傳。使用復印件掃描時應有中學蓋章)。
4.在“綜合信息”位置上傳“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沒有社會活動和獲獎記錄的考生可不填寫)。
四、材料審核
我校將在5月中下旬組織專家根據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等部門對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的審核結論,按照《長安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材料審核辦法》進行審核,并確定審核合格名單,合格名單在6月份通過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平臺向社會公布。我校不再單獨組織考試選拔,審核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填報高校專項計劃高考志愿。
五、錄取原則
1.高校專項計劃審核合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2.考生應準確掌握所在省(區、市)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方式。
單獨設置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合格考生須在高校專項計劃批次填報。
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專門規定的,應參照相關要求報考。
未按照所在省(區、市)高校專項計劃志愿位置填報導致不能投檔錄取,責任考生自負。
3.請合格考生在公布的本省(區、市)高校專項計劃的專業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4.高校專項計劃按照所在省(區、市)一本線投檔,由長安大學按照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計劃)審查錄取,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專業。
5.投檔錄取過程中,我校將積極與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溝通協作,做好錄取工作。并根據各省(區、市)審核合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生源不均衡的省份進行適當調整。
6.高校專項計劃分省計劃未完成的招生名額不能挪至所在省(區、市)其他批次錄取,僅作為專項計劃調入其他高校專項計劃生源較好的省份完成該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7.建檔立卡及同等貧困戶學生(含低保戶、五保戶等)被錄取后,憑當地區縣扶貧辦相關證明,入學后可享受國家一等助學金,優先評獎評優及獲得各類補助(來校路費補助、生活補助、冬寒補助等),勤工助學機會,發展性學習項目(考研培訓、教師資格證、駕校等)支持。每年有償無償資助合計萬元左右。
六、監督機制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工作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審核合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結果將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中學應嚴格把關,公示相關考生名單和材料,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上報教育主管部門查處,已經取得學籍的,將予以注銷。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高校專項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同時高校專項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七、其他說明
1.簡章內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按照教育部政策執行。對本簡章另有說明或補充的,將會及時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發布。
2.體檢標準與學費標準等未盡事宜按照《長安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4.長安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時間表如下:
序號 | 時間 | 招生進程 |
1 | 4月15日 | 長安大學發布簡章 |
2 | 4月15日至30日 | 中學完成統一審核推薦,考生完成網上報名 |
3 | 5月15日前 | 有關?。▍^、市)完成考生資格審查 |
4 | 5月30日前 | 長安大學完成材料審核 |
5 | 6月份 | 長安大學公示審核合格考生名單 公布分省分專業計劃 |
6 | 出分后 | 合格考生按照本省志愿報考規定認真填報志愿 |
7 | 錄取結束后 | 長安大學公示錄取學生名單 |
八、聯系方式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64
咨詢:029-82334104 82334813 投訴:029-82334044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125.76.215.86
長安大學本科招辦微信:zsb82334099
相關附件詳見:http://zsb.chd.edu.cn/html/37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