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考試科目及形式
第十七條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技能測試及面試(專業技能綜合能力測試),考試試題分為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專兩套試卷,各科滿分分值:語文、數學各150分,技能測試及面試150分,總分為450分。
第十八條 成績計算辦法??忌偝煽儯轿幕n成績+技能測試及面試成績??忌荚嚦煽兙栽挤钟嬋脘浫】偡?。
第十九條 考試安排
第七章 命題與評卷
第二十條 文化基礎考試由我校自行組織命題、制定評分細則。筆試考試依據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大綱要求命題,主要考查考生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技能測試及面試(專業技能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專業技能、儀容儀表(形象形體)、精神面貌、語言、邏輯思維、心理素質等方面;同時也包括普通高中畢業生對所選專業的認識、學習志向與興趣、個人愛好特長、未來就業打算及對所選專業其他相關素質的展示等;中職畢業生主要測試專業技能水平。
第二十一條 考試組織與管理。嚴格按照《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執行。我校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考試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我校將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荚囋u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八章 錄取辦法
第二十二條實行由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分專業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專業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無調劑志愿考生時,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錄取。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二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
第二十四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九章 錄取結果的公示
第二十五條 我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學校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完錄取手續后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可通過學校官方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第十章 報到和復查
第二十六條 單獨招生錄取的學生與參加全國高考的考生統一時間入學,學生須憑錄取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內到我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
第二十八條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學籍所在地。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籍規定》處理。
第十一章 學生待遇
第二十九條 根據規定,已被2017年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新生在校期間享受相同的待遇,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相同的專科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
第十二章 監督機制
第三十條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單獨招生工作實行“考錄分離”的原則,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單獨招生工作,健全監督機制,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保證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單獨招生工作。
第十三章 學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山東省物價局等有關部門的規定收費。
理科專業:5000元/年 文科專業:4800元/年
校企合作專業:8800元/年 住宿費:8人間600元/年人
第三十二條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規定,學生入學注冊后,由于學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學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三十三條 學校設立獎學金制度,對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給予獎勵。
第三十四條 對家庭特別困難的考生,學校院根據考生個人申請,經考察核實后,按國家規定可給予助學金或學費減、免、一次性困難補助或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幫困政策,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救助獎勵。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三十五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德州職業技術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頒發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三十六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東路689號
郵編:253034
聯系電話:0534—2557117 2557118 2557127
傳真:0534—2557117
網址:http://www.dzvtc.cn
電子郵箱:dzzyjsxyzb@163.com
第三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德州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照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edu.gov.cn/。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德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