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點措施
(一)大力提升教師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
1.在各級各類校長綜合培訓和教師業務培訓中,加入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范標準等內容,強化校長和教師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意識,確保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教育教學的基本用語用字,為學生創設良好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使用環境。
2.通過脫產培訓、遠程自學、幫扶結對等方式,使普通話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教師,尤其是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快速提高普通話水平。力爭在“十三五”內使所有教師的普通話水平達標;民族地區雙語教師的普通話能夠勝任雙語教學工作。
3.嚴把教師入口關,新任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進一步開展教師普通話水平提高培訓和中華經典誦讀教師培訓,進一步提高教師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意識、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和中華優秀語言文化傳授能力。
(二)全面提升基層干部職工普通話能力。
4.切實發揮公務員在推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加強對黨政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職員等基層干部的普通話培訓。“十三五”內國家機關公務員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規定的相應等級標準。新錄入公務員應具備相應的普通話水平。
5.切實落實“國家機關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公務用語用字”的法律規定,重視并提高對基層干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意識和應用能力的要求。各地要加大對基層干部的培訓力度,采取多種措施,通過集中學習、“一對一”互幫互學等有效方式,對不具備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溝通能力的縣以下基層干部進行專門培訓,使其能夠用普通話進行溝通交流,能夠讀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政策文件,能夠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寫作公文。
6.“十三五”期間,黨政機關及學校、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行業的主管部門應采取多種措施,確保這些重點領域從業人員的普通話全部達標,為社會做出良好的表率,切實發揮帶頭示范和窗口作用。
(三)增強青壯年農民、牧民普通話應用能力。
7.以中西部農村尤其是西部民族農村地區為重點,創造學習條件,創新學習方式,結合當地旅游服務、產業發展等需求和農村職業技能培訓,對不具備普通話溝通能力的青壯年農民、牧民進行專項培訓,使其具有使用普通話進行基本溝通交流的能力,并進一步達到工作就業和職業發展所需要的水平,提高就業競爭力,拓展職業發展空間。
8.外來務工人口較多的城市,應將外來常住人員納入本地語言文字工作范圍,將普通話培訓納入職業技能培訓的重要內容,增強外來人員適應和融入本地生活的能力以及參與城市建設工作的能力。
9.參與對口支援建設工作的省市,要將語言文字工作支援列入援助工作的重要內容,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幫助受援地青壯年農民、牧民提高普通話交流水平,提升其自主就業和創業的能力,提升當地經濟發展“造血”能力。
五、條件保障
(一)強化政府責任。各地要將基本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脫貧攻堅的重要基礎工作,明確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責任,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加強統籌規劃,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細化具體措施,確保攻堅目標如期達成。教育部、國家語委要加強統籌協調,跟蹤了解各地普及任務完成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總結推廣有益經驗,并建立定期監測機制,及時全面掌握國家語言文字基礎情況。
(二)加強督導驗收。各地要以縣為單位對基本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情況進行逐個驗收,結果向社會公布。各地要把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考核地方政府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國家語委將聯合國務院教育督導部門,以地市為單位,重點對西部和民族地區開展語言文字專項督導。
(三)加大經費投入。各地要根據本地區的普及攻堅任務和目標,按照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各項攻堅措施有效實施。語言文字工作各相關部門和行業應確保語言文字工作經費投入,依法落實本領域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普及要求。教育部、國家語委將加強資源統籌,重點對西部地區尤其是民族地區普及攻堅工作給予支持。
(四)發揮學校作用。學校是推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養國民語言文字規范意識的重點領域,學校教育是提高國民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主要渠道。各級各類學校要重視加強學校的語言文字工作,通過學校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工作,創造良好的普通話使用環境,確保學生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同時注意發揮學校對社會和家庭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學生幫助家長學習提高普通話水平,提供條件、鼓勵教師積極承擔本地青壯年農民、牧民的普通話培訓等相關工作。
(五)加強宣傳動員。堅持推廣普通話“以黨政機關為龍頭、學校為基礎、新聞媒體為榜樣、公共服務行業為窗口”的方略,充分調動語言文字工作各相關部門的積極性,各負其責,各盡其力,從本部門和本行業的特點出發,加大本領域推廣普及力度。加強政策宣傳引導,積極構建平臺網絡,鼓勵和吸引企業、社會團體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