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提前招生總成績組成
第七條 各類別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
1.普高生總成績(滿分620分)=學考折算分(滿分400分)+綜合測評(滿分220分,含面試200分和素質特長項20分);
學考折算分(滿分400分)=學業水平測試5門科目(語文、英語、技術、數學、自選科目)成績換算后分值之和。其中,語文、英語、技術科目(往屆生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目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每科滿分100分;數學科目滿分50分;自選科目滿分50分,自選科目由學校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成績最優的一門。
考生需在規定的查分時間核對折算成績(普高生換算后折算成績于4月24日在學校招生網公布)。換算如下表所示:
等第 科目 | A | B | C | D | E |
語文/英語/技術(信息和通用) | 100 | 80 | 70 | 60 | 20 |
數學/自選科目 | 50 | 40 | 30 | 20 | 10 |
2.中職生總成績(滿分620分)=職業技能考試(滿分300分,包括理論知識成績+操作考試成績)+綜合測評(滿分320分,含筆試100分、面試200分和素質特長項20分)。
3.普高生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第和中職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成績為準,并計入總分;只認可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供的成績等第。
4.各類別考生綜合測評成績計算方法:
(1)普高生綜合測評成績(滿分220分)=面試(滿分200分)+素質特長項(滿分20分);
(2)中職生綜合測評成績(滿分320分)=筆試(滿分100分,包括語文和英語筆試成績)+面試(滿分200分)+素質特長項(滿分20分)。
5.綜合測評時間:
(1)普高生測評時間: 2017年4月22日(周六上午)
(2)中職生測評時間: 筆試:2017年4月22日(周六上午)
面試:2017年4月22日(周六下午)
(3)測評地點: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內。
6. 綜合測評:面試,主要考察學生專業認知、語言表達、專業潛質、操作技能、素質特長等內容。測評辦法詳
見各專業測試細則(在本校招生網站于考前20日公布)。
7.面試按照考生抽簽序號由專家考評組對考生逐一面試。學院按照招生專業成立綜合素質測試考評組,考評組由5-7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組成,考評人員在學院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庫成員數不少于考評人員數的3倍,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專家庫成員數的三分之一,考評組根據測試方案對考生進行逐個測試,并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實行全程錄像。
8.綜合測評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9.素質特長項。凡在高中段學習期間獲得的素質特長項目,在2017年4月15日前將獲獎證書原件電子照片、素質特長記分申請表填好并由所在中學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拍照發送至424194288@qq.com郵箱。紙質材料請于4月15日前與報名提交的其他紙質材料一并通過郵政EMS郵寄至我校,現場確認時查驗證書原件。
獲獎證書原件需在規定時間內供工作人員查驗,符合下列項目要求者可獲得相應分值。逾期提交證書等相關材料者不予受理。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
全國行業職業技能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相關國家部委組織的項目 |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一等獎 | 20分 | |
二等獎 | 15分 | ||
三等獎 | 10分 | ||
職業技能證書 | 高級工及以上 | 3分 | 限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且與報考專業相關證書 |
體育 | 國家等級運動員一級 | 20分 | |
國家等級運動員二級 | 10分 | ||
國家級前三名 | 20分 | 限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 |
國家級比賽前八名、省級前三名 | 10分 | ||
省級比賽第四到八名 | 6分 | ||
文體比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20分 | 限宣傳、文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聲樂、樂器、舞蹈、小品、戲曲、演講、辯論、寫作等項目 |
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 10分 | ||
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 |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 20分 | 限政府部門組織的學科或科技創新競賽 |
省級一、二、三等獎 | 10分 | ||
榮譽稱號 | 國家級 | 2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等 |
省級 | 10分 |
同時獲取上述多項榮譽者,同一項目取最高分;不同項目分值可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無符合條件者素質特長項分值為零分。考生素質特長項在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有效。
第七章 錄取
第八條 錄取規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
2.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普高生和中職生分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普高生滿分620分;中職生滿分620分;)計分方法如下:
⑴普高生滿分620分=學考折算分400分+綜合測評220分(含面試滿分200分和素質特長項滿分20分);
⑵中職生滿分620分=職業技能考試300分(理論知識成績+操作考試成績)+綜合測評320分(含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200分和素質特長項滿分20分)。
3.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的100%比例劃定擬錄取名單,之后按照招生計劃500%比例劃定備錄考生名單。
4.各專業考生的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擬錄取”、“備錄取”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5.若最低分考生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綜合測評成績靠前的考生。若綜合測評成績也相同,普高生則按照語文、英語、技術科目的次序優先錄取學考折算分高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同等條件下優先錄??;中職生則按照操作考試、理論知識的次序優先錄取成績優良的考生。如參加某一專業綜合測評人數少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實際參加該專業綜合測評人數的90%錄取。
6.錄取考生名單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學院同步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辦理錄取手續。凡被我院提前錄取的考生信息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其他院校不再錄取。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
第九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八章 提前招生實施進程安排
序號 | 工作內容 | 完成時間 |
1 | 考生報名。 | 3月10日-4月15日 |
2 | 現場確認。 | 4月21日 |
3 | 組織綜合測評。 | 4月22日 |
4 | 普高生學業水平測試按章程規定5門科目換算后分值之和(在學校招生網公布) | 4月24日 |
5 | 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 5月5日前 |
6 | 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7日8:30-17:30 |
7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9日8:30-17:30 |
8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0日8:30-17:30 |
9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1日8:30-17:30 |
10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5月12日8:30-17:30 |
11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5月13日8:30-17:30 |
12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5月14日8:30-17:30 |
13 | 結束網上錄取。 | 5月16日 |
14 | 公示錄取名單 | 5月17日-30日 |
15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5月31日 |
第九章 招生監督
第十條 提前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提前招生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提前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二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忌邢铝星樾沃坏模鐚嵱浫肫淇荚囌\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和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三條 考生參加面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第十四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監督電話:0579-86013330。
第十章 其他
第十五條 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專科(高職)文憑。
第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廳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17年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1.聯系電話:0579-86599999、86013329、86013352、86013416
2.傳 真:0579-86013368
3.聯系地址:浙江省東陽市橫店都督南街138號,郵編:322118
4.咨詢QQ群:113595373,337800102
5.院校網址:http:// www.hcft.edu.cn
6.報名材料郵寄地址:浙江省東陽市橫店都督南街138號(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行政樓二樓招生辦),郵編:322118,收件人:梅老師。
備注:本章程由浙江橫店影視職業學院提前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