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深入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招生評價模式和多元選拔技術技能型人才的方式,選拔適合我校相關專業培養的高素質應用技術和技能人才;嚴格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有關精神,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單獨招生工作學校內部業務部門實行“招考分離”工作原則。
第二條 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是河南省唯一的軌道交通類高職院校、全國鐵路系統第一所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國家首批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河南省教育廳與鄭州鐵路局共建院校。
學校占地1315畝,工、醫、文、管、經濟、藝術6大類69個專業協調發展,對外合作辦學設置醫護類、軌道類和管理類等專業13個,形成了主干的軌道類、醫護類專業,精干的人文藝術類專業布局?,F有教職工近9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專任教師總數29%,博士、碩士占65%,雙師素質教師占73%,聘用企業兼職教師300余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和河南省高校教學名師16人。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主管招生就業和教學、學生工作的校領導為副組長,教務處、學生處、招生就業處、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人為成員,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下設宣傳、考務、錄取、紀檢監察等工作組,分工負責單獨考試招生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