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國際合作辦學
學校貫徹開放辦學方針,廣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學校是“聯合國學術影響力”(UNAI) 組
織成員,“世界高校聯盟”(N.E.W.S.)組織常設秘書處單位,目前已與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20余所高校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學校是湖北省省屬高校中招收留學生人數最多、規模最大的高校,具有招收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CSC)資格,設有HSK(漢語水平考試)考點,開辦6個中外合作辦學和校際合作項目。2010年學校獲得湖北省政府授予的“擴大開放先進單位”稱號;2011年獲教育部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招生資格;2014年獲批成為國家來華留學示范基地建設單位,現有在校來華留學生1000余人。成功承辦了教育部“留動中國”、湖北省“世界著名科學家來鄂講學計劃·武漢論壇”等大型活動。
學校在水利電力行業具有廣泛的影響力,與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五大發電集團等單位建立了密切聯系;與中國電力建設集團、中國能源建設集團、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等單位建立了長期戰略合作關系;與武漢大學等多所大學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學校注重加強與行業、地方的多層次、多渠道合作,2011年位列“湖北省高校服務湖北經濟社會發展前十名”,2012年度獲“服務湖北經濟社會先進高校”,學校技術轉移中心獲批“湖北省首批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二、激勵機制
1.國家助學金:博士生10000元/年.生,碩士生6000元/年.生。
2.國家獎學金:博士生30000元/年.生,碩士生20000元/年.生。
3.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博士生一等獎18000元/年,二等獎15000元/年,覆蓋面100%;碩士生一等獎12000元/年(一年級,推薦免試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畢業于“985”、“211”高校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碩士研究生可直接評定為一等獎學金。二、三年級為10000元/年)、二等獎8000元/年(一、二等獎占50%),三等獎4000元/年(占50%)。
4.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在德、智、體、美中某一方面表現優異或為學校、社會作出特殊貢獻的研究生。覆蓋面30%。
5.社會獎學金,由其它社會組織或個人定向捐資設立的獎學金,獎勵標準分別按其獎勵辦法規定執行。
6.對家庭困難、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學校還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和協助辦理助學貸款。
7.對于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給予一定的特困補助。
8.設有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用于資助有一定科研基礎、可望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體現學科交叉和學科創新的選題。
9.設有碩士學位論文培優基金,用于資助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工作。
若本校對上述獎助標準及激勵機制進行重新修訂,則按新標準執行。
三、收費標準與學制
1.博士研究生年學費標準為:1萬元/年,學制3年。
2.碩士研究生年學費標準為:工商管理(MBA)2.1萬元/年,學制2年;會計碩士(MPACC)1.4萬元/年,學制3年;翻譯碩士(MTI)1.2萬元/年,學制2年;公共管理(MPA)1.8萬元/年,學制2年;其他專業均為8000元/年,學制3年。
四、碩士報名條件
1.項目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報名條件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其他專業報名條件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