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山東省2016年成人高等學??荚囌猩ぷ鲗嵤┮庖姷耐ㄖ?。通知顯示,2016年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成人高考)于10月29日、30日進行。繼續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作弊、清理整頓涉考培訓機構和助考中介等專項行動。具體通知如下:
各市及勝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局,各有關高校:
2016年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成人高考)于10月29日、30日進行??荚囌猩ぷ饕獓栏衤鋵崱秶鴦赵宏P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著力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考試安全體系,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F將《山東省2016年成人高等學??荚囌猩ぷ鲗嵤┮庖姟酚“l給你們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確保成人高考安全平穩順利
(一)完善政府部門協作機制。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和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4號)要求,進一步完善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繼續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作弊、清理整頓涉考培訓機構和助考中介等專項行動??荚嚻陂g各市要會同本市招考委有關成員單位成立成人高考安全保衛小組,實時搜索、監測、研判涉考有害信息,及時處置涉及本市以及服務器在本市的有害信息,及時匯總并向省成人高考安全保衛小組上報。
(二)加強考試關鍵環節管理。各市要全面梳理排查近年來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確保試卷(答題卡)運輸及保管、考試等全過程的安全保密。要全面提高技術防范能力,考試必須全部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相關學校有義務承擔考試任務并按要求做好工作。要加強標準化考點的檢查工作,完善應急指揮系統、考場視頻及網絡監控系統、作弊防控系統、考生身份驗證系統,有效防范和打擊有組織的群體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高科技手段實施作弊等違規行為。
(三)強化考試隊伍建設。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大力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警示教育,全方位開展考試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遵紀守法意識、安全保密意識和組織實施考試的工作能力。要建立健全考務及安全保密人員檔案管理制度,選聘信得過、靠得住的人員承擔考務和安全保密工作。要積極爭取政策支持,根據實際制定標準,對參與監考、評卷和錄取的考試招生工作人員付給相應的勞動報酬。
(四)開展誠信考試教育。要構建正面教育、制度約束、違規處罰為一體的考試招生誠信體系,教育和引導考生自覺抵制違紀、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要針對生源特點,創新誠信考試宣傳教育形式,提高針對性。要重點做好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的宣傳,在考生誠信承諾書、考生須知等材料中增加相應法律條款內容。要繼續完善考生誠信檔案,客觀記錄違規人員的相關信息和行為,逐步對接社會征信體系。
二、確保招生錄取公平規范有序
(一)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管責任。加強對成人高校函授站點的監管。要會同教育紀檢部門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重點督查成人高校虛假宣傳、違規承諾、通過減少培養環節降低培養成本進行生源競爭等行為。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參照普通高校招生“26個不得”工作禁令),各成人高校不得以錄取人數不足以開班為由取消相關省份已對外公布的招生計劃,要加強新生入學審查,嚴格學籍注冊管理,防止冒名頂替或套讀考生上學。
(二)加強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各市和各成人高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關于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和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開機制,加強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建設,全面、及時、準確公開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資格、高校招生簡章、高校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
(三)做好招生服務和宣傳。各市要進一步完善考試期間發生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認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要周到細致地為殘疾考生提供考試便利。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大力宣傳國家考試招生政策,充分發揮輿論的正面導向作用。加強網絡輿情監控,及早發現、有效應對不實宣傳和惡意炒作,防止招生詐騙等有害信息傳播。
各市和高校要依據《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公布監督舉報渠道,及時妥善處置高校招生信訪問題。要暢通考生申訴渠道,完善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及時受理考生來信來訪,切實維護考生正當權益。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考試招生安全責任制。各市要充分認識當前國家教育統一考試招生所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成人高考安全。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安全、整治考風考紀、組織考試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和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把安全保密作為第一要務,親自抓、負總責。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把安全保密工作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明確每個部門、每個崗位的工作職能和安全管理雙重職責,關鍵和重點崗位要一崗多控、人技聯防,形成既相互銜接又有效制約的工作機制。
(二)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各市和各成人高校要加強執紀問責。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紀依規追責問責。對存在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題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要及時固定證據,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