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和工作規定,規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廳、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寧夏民族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2716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地點:寧夏吳忠市教育園區
基本情況: 寧夏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是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堅持高職、中職、成人學歷教育及培訓和技能鑒定等多層次辦學,具有頒發全日制職業技術大、中專層次學歷證書和中、高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資質。
學院占地1000畝,有教職工402人,全日制在校生6700余人。初步建成了價值5258萬元,可供數控與機械加工、機電、汽車檢測與維修、財會、護理、室內藝術設計、應用阿拉伯語、學前教育、文秘等15個專業100余個實驗室及實訓車間。
學院設有“六系三部三中心”,即經濟管理系、機電工程系、外語系、教育系、藝術系、康復與護理系;中等職業教育部、繼續教育部、馬克思主義教學科研部;實訓設備管理中心、殘疾人培訓中心、現代信息中心?,F設置高職專業27個(招生專業14個),中職專業10個,成人學歷教育??茖I16個、專升本專業8個。同時,附設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寧夏阿語翻譯人才培訓培養基地、吳忠市少數民族人才培養基地、吳忠市創業培訓實訓基地等各類培訓基地16個,為學生取得“雙證書”提供平臺。
學院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創業為導向的辦學理念,設有就業創業指導中心,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每年定期舉辦學生與用人單位的“雙向選擇”就業洽談會,開展創新創業大賽,逐年增加“訂單式”培養規模。與中阿國際商貿城、寧東能源化工基地、青銅峽鋁業集團、吳忠儀表等區內外企事業單位建立了100多個校外實習就業基地,與金積工業園區、太陽山工業園區、寧夏恒豐集團等68家企事業單位簽訂了訂單培養協議,與寧夏大學、西北民族大學等9家區內外院校聯合辦學,幫助畢業生優質就業。學院連續多年就業率在95%以上。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的政策和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根據需要安排招生工作人員赴相應省、市、區(縣),具體負責學院在該省、市、區(縣)的招生宣傳招生咨詢等工作。
第八條 錄取工作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統一領導和監督下進行,學院紀檢委對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監督電話:0953—266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