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院校代號:10857(國標) 1105(北京)
辦學地點:北京市朝陽區芳園西路5號(院本部)
北京市朝陽區東壩紅松園北里甲1號(東校區)
北京市豐臺區花鄉辛莊90號(南校區)
北京市密云縣西大橋路7號(密云辦學點)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
辦學層次:大學???,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經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特點:學院具有60多年建校歷史,現是國家骨干高職院校,是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是國家 “示范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建設單位之一; 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批準的“電子信息產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計算機應用與軟件技術專業領域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院校;是北京市信息技術類專業教師培訓基地依托單位;是教育部職業院校信息化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所在單位;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在幾十年的辦學過程中,為我國培養了七萬余名具有較高綜合素質和較強職業能力的電子信息技術及綜合類專門人才,為國家的電子工業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學院開設面向高新技術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等領域的38個招生專業,培養高素質高技能型專門人才;人才培養目標與北京市產業發展方向高度相符,充分體現出高等職業教育的特色。學院擁有一支教學經驗豐富、敬業精神強、整體水平較高的師資隊伍,高級職稱(含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教師近65 %。現有各層次在校學生7000余人。學院注重學生基礎學習能力、職業能力、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的培養,開展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舉辦科技藝術節、體育節和豐富多彩的第二課堂,學生社團蓬勃發展,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學院培養的畢業生深受電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地鐵、公安系統及各界用人單位的歡迎,多年來畢業生就業率一直在99%以上。
學院秉承“博學篤行,術道精誠”的校訓精神,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樹立先進的教育服務理念,充分依托行業辦學的優勢,深度開展產學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過程共管、成果共享、責任共擔的人才培養模式,營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環境,使教學過程理論聯系實際。學院擁有校內實踐基地46個,校外實習基地420處,為保障高質量的職業教育提供了良好條件。
招生對象:
1.北京:參加當年高會統招的考生(含藝術類考生);
2.外省:參加當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招生條件: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對于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我院不組織專業課加試。
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為準。
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學校招生規定、政策和原則。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及其它錄取條件;
3.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忌眢w狀況應適合專業所要求的體質;考生須如實填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院按照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例執行;
4.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優秀學生、運動成績突出、有特長的考生;
5.對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績達到高職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同一科類的考生按分數(語、數、外三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投檔時順序檢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會考成績符合所報志愿的要求且該專業招生計劃未滿,考生將被此專業錄取。投檔后,若有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將向社會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辦法進行錄??;
6.對于藝術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當地組織的術科加試,且成績達到??坪细窬€,按照文化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
7.對于外省考生: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有關規定執行;
8.不設男女生錄取比例。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公布錄取結果,學院負責寄發錄取通知書。
學費標準:藝術類專業學費8000元/學年;其它專業學費60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住宿費標準收取,每年550-650元。
其它情況:
1.凡我院正式錄取的全日制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秀、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有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均可爭取獎學金。我院高職學生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內獎學金。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類大賽,在科技成果、精神文明、文體競賽等方面成績突出者,可獲得特殊獎學金。
3.家庭貧困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4. 為加強我院高職生自主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凡高職學生都可在入學后申報學院科技創新項目或大學生創業項目,并可獲得每個項目1萬-3萬元的經費資助。
咨詢電話:010-64353978、64374282
學院網址:www.bitc.edu.cn
招生咨詢郵箱:zsb@bitc.edu.cn
附則:本章程由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執行時間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