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與合肥工業大學聯合培養的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制藥工程和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由本校負責招生和學籍學歷電子注冊(注明與合肥工業大學聯合培養);培養方案由雙方聯合制定和實施;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本校頒發,注明由兩校聯合培養,合肥工業大學予以認可。
第四章 收 費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學費、住宿費每生按學年收取,普通本科類學費按專業分為4000元、4400元、4800元;藝術類動畫專業學費8800元,其他專業學費8000元;預科教育學費2500元;住宿費標準為8人間500元、6人間800元、4人間1200元。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并組織專家對藝術、體育類專業新生進行專業復測。經復查或復測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公布:考生可通過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信息網和北方民族大學招生網查詢錄取情況,被錄取考生由學校以快遞方式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報名時,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入學之后,學校通過各類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五條 學歷學位證書種類: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學校名稱:北方民族大學
聯系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昌北街204號
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50021
聯系電話:(0951)2066992 2066335
傳真:(0951) 2066992
電子信箱:bfmdzs@nun.edu.cn
北方民族大學招生網址:http://zb.n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