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為了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和優化更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根據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全稱: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代碼:10668)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校址: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學院路
郵政編碼:551700
第二條 我校2016年招生計劃為4000人,其中本科3000人、 ???000人。另招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350人。分專業計劃詳見各省招生專業目錄。
第三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和各招生錄取工作小組,招生考試中心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學校招生監察組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五條 錄取原則及相關要求: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在貴州省和相關?。▍^、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⒈錄取原則: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10%以內,按考生普通高考成績,依據各省規定及投檔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江蘇省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
⒉專業安排及退檔: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即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當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⒊在各省控制分數線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計劃,經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準,調劑到其它生源較好省市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