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規則
1.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總分優先原則錄??;總分相同的,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總分和志愿相同的,外語、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對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3.除國防生外,其余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4.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武警國防生的政審、體檢及有關要求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5.除國防生外的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非外語類專業新生入學后以英語實施公共外語教學)。
6."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120分;"國際政治"專業要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110分。對于外語成績滿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比例進行折算。
7."風景園林"和"城鄉規劃"兩個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入學后加試美術,成績不合格者將轉入其它專業就讀。
8.報考我校英語專業的云南省內考生必須參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且成績達到3分及以上。
9.職業與繼續教育學院的漢語言文學、財務會計教育、市場營銷教育、旅游管理、應用電子技術教育、計算機科學與技術6個專業參加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招生。其中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培養方向為文秘教育;旅游管理專業的培養方向為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培養方向為計算機及應用教育。
10.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市)文化錄取控制線后,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
11.藝術類錄取按招生省份的規定及相關藝術類招生章程錄取規則執行。
12.我校2016年將在云南省內招收少數民族預科,具體招生計劃、招生辦法和收費標準等,按云南省教育廳及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13.按照云南省氣象局與云南大學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書,我校2016年面向云南省定向招收5名大氣科學專業本科生,具體要求見《云南大學2016年大氣科學專業定向培養招生簡章》。
五、學費標準
1.各專業收費標準按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2.根據有關規定,軟件學院錄取新生入學后,一、二年級按普通本科專業標準收費;三、四年級,每生每學年收取學費12000元。
六、入學
1.我校確定的錄取名單經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即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2. 2016年錄取的本科新生,具體就讀校區以《新生入學手冊》中的安排為準。
3.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當向所屬學院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學籍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七、畢業證書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云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八、其他
1.云南大學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職能部門為云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規定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
3.本章程由云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