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六條 報名條件: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符合《云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考條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標準。
第七條 思想政治品德要求: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八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除符合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師范類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口吃,行路步態無明顯的跛行、著裝后脊柱無明顯的側彎、駝背;面部無畸形,無較大面積(3×3平方厘米)疤、麻、血管瘤、白癜風、血色素痣,具有當教師的良好素質。凡入我校就讀的學生,入學身體復查實行“先體檢后入學”,不符合體檢要求的學生一律不予報到注冊。
第九條 各專業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對應、往屆考生一視同仁。
第十條 外語語種:英語。報考英語、英語教育的考生還必須參加英語口試,且成績合格。新生進校后,我院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參加考生所在?。ㄊ?、區)普通高校招生計算機網上統一錄取。學校根據 “投檔批次” 優先的原則。第一批次投檔到學校的考生,視為“學校第一志愿” ;第二批次投檔到學校的考生,視為“學校第二志愿” ;依次類推 。我校將按投檔批次的先后順序錄取。對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投檔批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并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若所報專業計劃已滿,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體育、音樂、美術教育專業須參加考生所在省(市、區)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藝術類書法學專業需參加云南藝術學院組織的專業考試,我校認可其成績。體育教育專業優先錄取女生,音樂、英語教育專業優先錄取男生,其他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 對邊疆少數民族、高寒山區教師子女等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考生具體參照《云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ㄊ?、區)招考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我校預錄取的考生,經各省招考辦審定后,學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不按時到校報到注冊的新生作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以虛報、隱瞞、欺騙等違規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出,取消入學資格,若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第十六條 體檢:錄取的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統一安排體檢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免費師范生
第十七條 凡報考免費師范生招生計劃的昭通市戶籍考生須符合云南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云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規定》中的有關條件。凡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合格者方可報考;凡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云南省英語口語考試,測試成績3分以上者方可報考。免費師范生招生計劃列入云南省提前批次錄取。昭通學院要在省招考院提供的符合條件的考生范圍內,按照規定程序擇優錄取。此外,根據昭通市教育局安排,2016年學校不招收魯甸籍免費師范生。
第十八條 免費師范生實行定向就業。免費師范生新生入學時,由昭通學院負責組織學生及其擔保人與定向就業縣區人社局、教育局、昭通學院共同簽訂《昭通市免費師范生定向就業協議書》。協議書一式六份,分別由免費師范生、免費師范生履約監護人、昭通學院、定向就業地縣區人社局、教育局簽訂,簽訂方各存一份,另一份由昭通學院統一送昭通市教育局備案。
第十九條 定向就業的免費師范生錄取后,不得申請調整專業。免費師范生學制四年,在校學習期間,如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或不能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免費及相關定向就業資格自動取消。免費師范生畢業前一年時間前往各縣區定向就業的學校頂崗實習支教。具體頂崗實習支教工作,由昭通市教育局統籌安排,昭通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云南省物價部門核發的有關收費標準執行(本科收費標準及招生人數見附表1,專科收費標準及招生人數見附表2)。
第七章 獎學金和助學金
第二十一條 獎學金:在校學生可申請享受國家級、省級、校級優秀學生獎學金、助學金;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國家、省政府、學校及社會捐助的各類助學金。
第二十二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
第二十三條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完成學業,絕不讓一個學生由于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為準。若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愿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陽區國學路昭通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 編:657000;
招生咨詢電話:0870-2121914、0870-2154520(傳真)
網 址:http://www.ztu.edu.cn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昭通學院招生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