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學校建立了“獎、助、勤”為一體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我院實行獎、助、補、減、緩、勤、工等措施,獎勵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及品學兼優的學生。2015年累計發放獎、助學金共400多萬元。
就讀我院的學生有機會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一等3500元、國家助學金二等2800元、區政府獎學金5000元。
學院優秀學生一、二、三等獎學金分別獎勵每人800元、600元、200元。
參與學院勤工儉學崗位的學生可以每月補助300元—1200元。
第十條 報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考生所在省、市錄取標準,經各省、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同意者,由我校發給廣西工程職業學院《錄取通知書》并加蓋廣西工程職業學院公章,新生持我校新生錄取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注冊入學。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在進行復查,凡屬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條件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學籍,予以退回。
第十二條 學校辦學地點:廣西平果縣大學城大學路1號(平果校區)
第十三條 聯系電話:0771-38323896769113
0776-2635888 2635568
郵政編碼:531400 網址:http://gxgcedu.com
第十四條 我校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代理工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考生可直接與我校招生辦咨詢、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負責。
第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在廣西工程職業學院。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2016年3月1日起執行。